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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与我 | 用有爱创造“无碍”
参赛者:何肖龙、徐一烨、刘丽娜
申报单位: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作品简介:本作品通过故事情节设计,讲述了《民法典》第281条中关于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新规定:经业主共同决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可以用于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民法典》中直接涉及残疾人权益保障的内容近30条,充分体现了国家基本法律对残疾人权益的平等保护和特别扶助,这些规定强化了与残疾人有关的社会责任,有助于营造更加和谐的社会助残氛围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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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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