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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发布2021年度省直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第一批)

浙江普法 2021-04-27


 根据《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现将2021年度省直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发布。


2021年度省直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



共性工作

1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

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宪法与浙江”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3

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一致等法治精神,推动民法典在我省有效实施。

4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及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5

围绕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开展普法宣传,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做好《浙江省第19届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

6

各单位党委(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做好本单位省管领导干部学法、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组织好本单位公务员学法用法学习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工作。

7

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8

做好“八五”普法的开局工作。

9

推动《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关于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的实施细则》在本单位、本系统的进一步贯彻落实,做好“双普”基地的培育工作。

10

抓好本单位、本系统普法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强化以案释法工作。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



省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个性工作




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1.组织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浙江省禁毒条例(修订)》等立法初审工作,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立法全过程。

2.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工作总结和“八五”普法规划的报告以及作出“八五”普法决议的组织实施工作,开展“八五”普法决议学习宣传。

3.深入开展《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实施后调研评估工作,加强法规的宣传贯彻。


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1.全面落实《浙江省政协委员参与立法协商工作办法(试行)》,组织委员参与立法协商,助力提高立法质量。 

2.围绕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新型犯罪”等重点工作,在专题调研、对口协商过程中,开展法治宣传工作。

3.赴浙江师范大学开展“送法律进校园”活动,营造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4.组织省政协委员参加省法院庭审旁听、省检察院“检察开放日”活动。


省委组织部

1.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的中心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进党校、进课堂,举办政法系统干部队伍系列专题研讨班,着力提升领导干部依法执政、防范风险、服务现代化建设的能力水平。

2.在浙江领导干部网络学院开设法律知识学习专栏,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3.会同省普法办做好省管领导干部和省直单位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


省委宣传部

1.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2.发挥融媒体平台作用,指导媒体做好公益普法工作,开展法治浙江建设主题宣传。

3.深化“最美浙江人”主题活动,树立法治标杆,以榜样力量凝聚法治正能量。

4.发挥农村文化礼堂、企业文化俱乐部、社区文化家园等基层阵地的宣教功能,发挥各类宣讲团等作用,推动法治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


省委政法委

1.结合开展法治浙江建设15周年系列纪念活动,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研讨实践活动。

2.协调推进“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

3.协调推进“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系列活动。


省委网信办

1.统筹全省各级网络媒体,持续做好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网上宣传阐释,做好重点稿件推送和集纳。

2.创新性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浙江省依法治网成果网上宣传。根据浙江省依法治网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同步开展对各地、各单位互联网领域立法、执法、司法、普法领域重要进展和典型做法宣传工作。精心打造“清朗侠在行动”普法品牌,推送涵盖政策解读、案例曝光、网络辟谣等内容稿件。

3.配合负有执法办案职责的部门做好以案释法工作,组织各地各网站通过“两微一端”等各类新媒体平台做好集中宣传。重点做好9月份网络治理“之江净网”行动新闻发布会网上宣传。

4.组织全省各级网媒持续更新“扫黑除恶在行动”等相关专题专栏,在显著位置公布涉黑案件线索举报电话和邮箱。

5.引导网民理性发声,营造良好的网络法治化环境。

6.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2021年浙江省网络安全宣传周等,推出一批新媒体普法产品。

7.深入实施网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提升网信干部法治素养。丰富学习教育渠道强化法律法规学习,不断增强网信干部学法用法本领。


省教育厅

1.以浙江省法治教育研究中心为依托,办好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省级遴选比赛并组队参加全国总决赛,组织义务教育阶段《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师法治素养和全系统执法骨干培训。

2.组织开展2021年全省教育系统学生宪法日活动。

3.落实并完善“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教育部政策法规司、省教育厅、省法治教育研究中心四方协作机制,充分发挥“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国家宪法教育馆功能,探索并丰富其面向青少年宪法教育的形式,提升其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各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提质增效。

4.制定实施全省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


省民宗委

1.推进以宪法为主题的“十百千万”普法工程。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开展省级宗教普法示范点授牌仪式。

2.举办以“推进依法治教,提高治理水平”为主题的宗教法治面对面活动。

3.制定《宗教活动场所准入退出办法》(暂名)。

4.编写完成《浙江省基层宗教工作手册——依法行政篇》,举办民宗干部培训班。

5.推进宗教法治进宗教院校,宗教院校每学期法治教学不少于8课时。


省公安厅

1.完善全警大练兵制度,发挥微博、微信、抖音、快手等新媒体作用,加大对全警实战大练兵的宣传力度。

2.以省内巡演、视频形式强化对涉毒违法犯罪行为的预防教育宣传,开展第七届“最美禁毒人”宣传评选活动。

3.结合新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行政处罚法(修订)等法律法规开展送教活动,组织民警深入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开展法治宣传。

4.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4·26”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12·2”交通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系列纪念日,开展相关法治宣传活动。

5.通过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形式持续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向社会宣传扫黑除恶、打击跨境赌博、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打击经济犯罪等典型案例,增强公众防范意识。


省民政厅

1.制定厅领导班子年度学法计划,厅领导班子集体学法不少于 6 次,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章党规。

2.举办培训班,每期不少于 100 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

3.宣传《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浙江省临时救助办法》,持续提升社会救助基层经办人员业务能力,普遍提高社会大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率。

4.通过多种方式宣传《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结合民政部工作安排,适时开展对11个地市贯彻落实条例及实施办法的工作评估。

5.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发放法律文本,结合业务培训、政策法规进村(居)活动等进行宣传解读。

6.制作婚姻法律文化宣传视频,宣传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在各婚姻登记场所播放。


省司法厅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建党100周年,联合有关党委部门,做好党内法规学习宣传。

2.做好“八五”普法规划制定、“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及我省“七五”普法评优评先工作。

3.聚焦党委政府重点工作,组织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崇尚法典精神 共筑美好生活”“法雨春风 营商惠民”等专项普法行动。

4.持续深化领导干部和青少年学法用法,切实加强对青少年的宪法法律宣传教育工作。

5.积极推进《关于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的实施细则》贯彻落实,实施普法责任制和社会大普法“双普共进”行动,组织实施第三批社会大普法六优培育行动计划。学习宣传贯彻《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规定》。

6.以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为载体,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促进基层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

7.进一步创新工作理念、方式和载体,深化普法新媒体平台建设,加强与浙政钉、浙江移动公司等合作,打造智慧普法平台,切实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省财政厅

1.高标准开展“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高质量做好财政法治工作”系列活动。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全系统学习交流活动,开展财政法治宣传“进农村”“进机关”活动等。

2.大力开展宪法系列宣传,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安排宪法主题讲座,组织新任处级以上干部宪法宣誓。

3.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新发布的财政法律法规,重点将预算法实施条例作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各类业务培训中予以安排。

4.制定实施全省财政“八五”普法规划并开展本系统动员部署。

5.组织全省财政系统积极参与“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法治动漫微视频优秀作品征集等活动。


省人力社保厅

1.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

2.持续开展人社便民惠企政策措施的解读释义,进一步推进“互联网+人社”法治宣传行动。

3.围绕“浙江无欠薪”行动,通过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等形式发布人力社保领域典型案例。

4.组织开展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法治专题培训和业务交流。


省建设厅

1.广泛深入开展《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宣传,持续提升广大群众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意识和能力。

2.大力开展《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宣传,为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扎实开展城镇危房治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三服务”和“安全生产月”、普法宣传“五进”等活动以及民工学校的载体作用,重点开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降低企业经营和个人从业法律风险等方面的法律宣传和服务。

4.开展以案释法,定期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典型案例,充分发挥以案释法的警示、指导和规范作用。


省交通运输厅

1.制定实施全省交通运输“八五”普法规划。

2.开展“交通法规知识进校园”活动。面向中小学生,以水上交通安全教育为抓手,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普及水上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面向交通运输行业院校,开展“交通法规知识进校园”普法活动。

3.开展“扎根工地”普法宣传活动。联合交通建设工程相关行业协会、从业单位,以交通工地为主阵地,大力宣传交通工程行业法规、技术规范,促进交通“品质工程”“标化工地”建设,提升从业单位、从业人员法治意识。

4.开展“路政宣传月”普法宣传活动。以“5·26爱路日”为载体,以《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浙江省公路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重点,面向公路执法队伍、服务对象和社会大众,通过公路沿线阵地宣传、执法服务大走访、跨部门联合宣传等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系统宣传公路建设成就、法律法规、管理规范。

5.开展“安全生产月”普法宣传活动。聚焦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开展安全生产法制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知识。

6.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聚焦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以宣传国家、省和交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为重点,面向行业人员和社会公众,采取普遍宣传和专题宣传、线上宣传和线下宣传相结合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升行业诚信守法经营意识。

7.开展以案释法微课堂征集展播活动。结合新媒体宣传方式,征集、展播公路、道路运输、港航、交通工程等各领域的优秀微课堂作品。

8.编写《交通运输领域典型案例评析》。从2019年以来累计编写的13期《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汇编》中优选具有典型意义、指导价值的案例进行评析。汇编近年来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发生的败诉案例。


省农业农村厅

1.学习宣传省委省政府《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健全完善“四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深化推进万村善治示范工程,引领提升乡村法治水平。

2.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简称一法一条例)《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等各类涉农法律法规的宣贯工作,推动一法一条例下乡进村。

3.结合春耕备耕、农民丰收节、“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节,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持续推进普法工作。

4.结合农业“绿剑”、渔业“亮剑”系列执法行动,把普法宣传融入执法全过程。加强以案释法工作。


省文化和旅游厅

1.进一步统筹线上线下“双平台”普法阵地。发挥文化场馆和旅游景区的阵地优势,组织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非遗馆、A级景区、星级旅游饭店等线下文化和旅游场所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开展线上法治宣传活动。

2.制定实施法治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打造法治文化建设标志性成果。

3.开展文艺创作、送文化下乡活动,组织创作100个法治文艺作品。


省卫生健康委

1.深入学习贯彻和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法律法规。

2.结合各类卫生健康主题宣传周(日),深入推进《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加强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平台普法阵地宣传,强化以案释法工作。


省国资委

1.制定印发全省国资系统“八五”普法规划。

2.围绕企业法治建设工作,开展省属企业主要负责人书面述职、总法律顾问现场述职评议,提升企业领导人员法治意识。

3.开展省属企业法治队伍专项培训,提升企业法律人才专业素质和能力。

4.开展省属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攻坚行动,试点开展省属企业法治建设样本收集编写工作,加强以案释法工作。


省市场监管局

1.通过开展市场监管“法治大讲堂”“专题讲座”和推送学习理论文章等方式,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解读。

2.重点围绕十九大以来制修订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加强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的法治宣传教育,开展药品监管领域“两法两条例”宣贯。

3.建立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学法考法”活动常态化机制,组织开展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所有干部职工每年2次线上学法考法活动以及省局机关每季度考一部法律法规规章的线下学法考法活动,举办法制骨干、基层干部专题讲座。

4.构建“普法+科普”的市场监管专业普法新模式,利用科普大篷车和普法基地等载体开展“惠民”“惠企”和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各直属单位积极参与社会普法事务。

5.与省司法厅、省标准化研究院共同制定《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标准》。继续开展全省系统第二批“法治市监”建设宣传教育示范基地评选工作。推荐一批有条件、有特色、有代表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创建“双普”基地。

6.在全省系统组织开展普法创新案例短视频评比工作。

7.积极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行动,不断提高微信、微博、钉钉、学习强国等新媒体平台的宣传作用。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强化以案释法宣传教育工作,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作为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途径。

8.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理论学习讲堂,实现在线培训常态化,努力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提高市场监管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省广电局

1.深入学习宣传与广播电视行政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2.大力实施“新时代精品六个一工程”,将法治文化题材列入重点电视剧和网络视听创作题材库,促进法治文化精品创作生产。

3.推动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办好法治类节目栏目,普及法律知识、宣扬法治精神。

4.开展法律专家授课等多种形式的法治理论学习,做好本系统以案释法宣传活动。

5.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报、楼宇电视等载体开展普法教育活动,组织本系统法律知识竞赛。


省法院

1.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体干警首要党课和终身必修课,做优做强“院长论坛”,新办“法官论坛”,为全省法官民主交流和展示风采提供平台。

2.结合庆祝建党百年,开展“奋斗百年再起航”浙江法院法治建设重大主题宣传活动,打造“传统媒体报道+新媒体产品制作+整合创作作品”融合宣传产品,全面展示100年来全省法院的发展历程和辉煌成就。根据全年不同时段,做好扫黑除恶、全域数字法院、知识产权保护、平等保护外商投资等审判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开设“小案大道理 时代新风尚”专栏,以司法裁判引领时代新风尚。组织开展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选活动,努力提升全省法院党建工作水平。

3.进一步提升司法质效。继续开展“三服务”工作;开展自贸试验区司法保障调研,将研究成果应用于涉外商事审判领域;结合“质量建设年”活动,开展年度司法质量监督大检查;全面构建案件质量管控体系,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构建案件质量管控体系的若干意见》。

4.深化法院改革和创新的工作宣传。持续改革和优化人民法庭布局,构建具有鲜明时代特色、彰显地域个性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巩固深化诉源治理成效和“最多跑一地”改革,积极弘扬宣传“司改微创新”,丰富拓展法院普法常态化平台,运用庭审直播网、视频剪辑等多种普法载体,分类定期开展网上法治教育,打造“浙江天平·云课堂”品牌。


省检察院

1.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宣传。加大知识产权检察综合保护力度,发布各类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在执法过程中同步开展政策宣讲、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

2.召开检察机关系列新闻发布会。召开“服务民营经济”“新形势下打击毒品犯罪情况”“公益诉讼年度精品案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落实‘少捕慎诉’,深入推进诉源治理”等主题新闻发布会,展示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服务保障中心大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的成效亮点。

3.力推覆盖“四大检察”的公开听证。结合办案实际,在全省检察系统力推覆盖“四大检察”的公开听证,让每场公开听证会成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鲜活教材。

4.深化检校合作之“双百”行动计划。安排省、市院检察长、全国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全省检察教官库及业务人才库人才、浙检英模代表等百名检察官走进全国18所合作高校开展百场巡讲,通过分层分类的专题授课、实务沙龙、英模演讲及主题研讨等巡讲活动,把法治建设最新经验和浙检生动案例带进课堂,深化高校普法宣传教育。

5.持续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组织开展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两法”专项行动,举办我与‘两法’为主题的开放日。深化开展“全省百名检察长进校园”活动,创作一批精品法治教育课件,打造一批法治进校园示范点,创建一批体验式法治教育基地,以举办讲座、集中授课、模拟法庭、法治夏令营等方式,持续打造嵌入式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模式,发布未检典型案例。

6.提升融媒体普法质效。继续发挥“浙检微信”公众号等“两微一端”平台作用,全面运行“浙检APP”,开通“浙检抖音”,开设“寻找叫醒官”“案中法理”“案后人生”等微信专栏,通过漫画、动漫、H5、微视频、微电影、直播等进行案例化、故事化、可视化的普法宣传。


省总工会

1.结合“八五”普法开局之年,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联系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普法教育工作,集中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2.持续深入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浙江工会法律服务行动,通过法律体检、法律讲堂、法律咨询等形式,集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3.结合浙江根治欠薪工作、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争议调解员上岗和知识更新培训,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浙江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等劳动争议调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4.结合工会干部上岗培训、新任工会主席培训等,集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团省委

1.会同省人民检察院、省教育厅开展春秋季“开学法治第一课”,增强广大青少年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观念和意识。

2.开展青少年“三禁三防三自”暨亲青帮“百场法治巡回讲座”活动,教育引导青少年远离“黄、赌、毒”,预防网络沉迷、诈骗与校园欺凌现象,树立“自爱、自重、自强”健康心态。

3.组织开展全省“亲青帮”青年法治辩论赛。

4.积极发动青年志愿者、共青团干部、共青团员等担任“公益诉讼志愿观察员”,向检察机关提供有关涉及儿童和青少年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5.推动打造基于“互联网+”模式的“亲青帮”工作平台,以网络化、数字化方式普法,做到“24小时普法不打烊”。

6.全面深化“青春助力社会治理”行动,积极发动青年大学生、青年法律工作者、“调小青”为主体的青年普法志愿者深入基层开展普法宣传、协助调解诉讼,让人民群众“最多跑一地”。


省妇联

1.利用“妇女之家”等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多形式、多载体、多渠道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全社会贯彻男女平等国策的良好氛围。

2.评选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十大案例,引导妇女增强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3.进一步在新兴领域开拓普法阵地,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以维权和化解纠纷的案例为内容,提升广大家庭和妇女的法治素养及依法维权能力。

4.深化“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活动,发挥省女律师普法讲师团作用,带动全省线上线下开展“民法典宣传进家庭”活动 ,在“平安家庭”创建、寻找“最美家庭”以及反家庭暴力、家庭禁毒、家庭反邪教等工作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5.继续发挥好12338妇女维权热线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教育,为有法律咨询、纠纷调解、家庭教育等需求的妇女儿童和家庭提供形式多样的专业化、公益性普法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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