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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浙江省“十大普法影响力事件”出炉

浙江法治 2023-09-24



导 语

 刚刚过去的2021年,中国共产党迎来百年华诞,浙江接过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光荣使命。同样在这一年,“八五”普法在“浙里”扬帆起航。全省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硕果累累——


  正式实施《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制定出台关于在全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和决议;举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重要指示精神五周年座谈会;新培育“梁柏台红色教育基地”成为全省第八个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开展全省首个“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我们一起学宪法”网络学法活动累计阅读量达1.1亿人次……


  自2022年1月初启动以来,2021年度全省“十大普法影响力事件”评选活动得到了全省各级普法办、普法联系单位的积极响应。经过一个多月的征集、评选,2021年度全省“十大普法影响力事件”名单新鲜出炉。同时,有20项普法事件获得“提名奖”。


 法治护航美好生活。这些生动的普法宣传项目,凝结着全省普法工作者一年的努力和付出,在全社会充分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2021年度全省“十大普法影响力事件”





1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重要指示精神五周年座谈会举行

(推荐单位:省普法办、“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



2021年12月3日,我省举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重要指示精神五周年座谈会,省委书记袁家军出席并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的重要指示精神,扛起“红色根脉”使命担当,以贯彻实施宪法为关键抓手,在学习、研究、宣传、实施宪法上走在前、作表率,打造法治浙江建设升级版,进一步放大我省民主法治新优势,争当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优秀实践范例。



2



“八五”普法正式启动 首个“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精彩纷呈

(推荐单位:省普法办)



2021年12月2日,全省“八五”普法暨首个“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正式启动。根据“八五”普法规划,到2025年,我省将建设成为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模范实践地,党建统领的自治、法治、德治、智治融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基本形成,法治宣传教育在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中的基础性、保障性、先导性作用显著发挥。首个“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期间,“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举办“一切为了人民——传承红色法治基因”开馆五周年宪法宣传教育成果展,连续第五年开通“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地铁”,连续第十一年举办“我们一起学宪法”网络学法活动等,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3



出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 夯实普法工作基石

(推荐单位:省普法办)



为全面总结已有制度实施经验,加强制度创新,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正式出台实施。该规定明确了法治宣传教育的主要任务、法治宣传教育的管理体制、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还要求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人员力量和考核监督等方面加强保障,使浙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法可依,实现依法普法。



4



续写梁柏台红色基因 打造普法新阵地

(推荐单位:新昌县司法局)


新昌籍革命先烈梁柏台是中国共产党早期优秀党员,红色政权第一位司法部长和检察长,参与起草第一部红色宪法,被后世誉为人民法治和人民司法的开拓者和奠基人。梁柏台红色教育基地坐落于新昌县沃洲镇银顶山村银星自然村,集党史教育、法治教育、红色教育为一体,是新时代传承和发扬梁柏台红色法治精神的重要载体,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并入选浙江省首批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绍兴市首批红色旅游景点。



5



大力推进《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宣传贯彻 保障数字经济发展和数字化改革

(推荐单位:省经信厅)



《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是全国第一部以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审议通过后,省人大、省政府召开宣贯大会,省领导作动员部署。省经信厅组成8个宣讲组由厅领导带队分赴11个设区市宣讲。省经信厅、省司法厅、省普法办联合举行《条例》网络知识竞赛,8.8万人参与答题。各地各部门积极推动《条例》宣传贯彻执行,营造了全省上下学习贯彻《条例》的浓厚氛围。



6



全面加强“共享法庭”建设 创新司法服务“供给”

(推荐单位:省高院)



在浙江的镇街、村社及相关行业组织,随处可见“共享法庭”,它集成浙江解纷码、移动微法院、庭审直播系统、裁判文书公开平台等软件模块,具备调解指导、网上立案、在线诉讼、普法宣传、基层治理等功能。2021年来,浙江法院把“共享法庭”作为建设法治社会、打造法治乡村的最小单元,推动基层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生态,实现基层治理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合,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7



宁波市江北区打造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主题公园

(推荐单位:宁波市江北区司法局)



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主题公园——法兴园位于宁波新三江口,园内展示了“扬帆引航”“以人民为中心”“依宪治国”“公正司法”等8个主题雕塑,凸显了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法兴园还融合了新三江口的地理人文优势,将海丝文化融入法治文化,运用具象化造型通俗易懂地展现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



8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义乌基层立法联系点推动普法新风

(推荐单位:义乌市司法局)



2021年,浙江省首个“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落地义乌,上万名信息采集员活跃在义乌的大街小巷,解读和讨论草案条文。从“知法、懂法”,到“守法、用法”,义乌基层立法联系点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全过程全方面,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成为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有效平台。



9



打造“浙闽”边界法治乡村走廊 助力共同富裕

(推荐单位:温州市司法局、丽水市司法局)



2021年以来,温州市、丽水市合力打造“浙闽边界法治乡村走廊”,此举是浙闽两地司法行政部门护航浙闽边界高质量绿色发展的有效尝试,是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浙闽边界的生动实践,是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的不断创新,为跨区域依法治理和边界法治乡村建设提供了“浙江样板”。



10



打造全国首个法治农民画小镇 让“法”景融合、景中有“法”

(推荐单位:嘉兴市秀洲区司法局)



近年来,嘉兴市秀洲区依托独特的农民画文化底蕴,在油车港镇全域打造全国首个法治农民画小镇。农民画小镇以农民画为设计元素,串联“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池湾村、栖真小学等11个普法精品点。该小镇被省普法办命名为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秀洲宪法公园也获评浙江省“我最喜爱的十大宪法宣传阵地”。




2021年度全省“十大普法影响力事件”提名奖



1



法治村里话“共富”普法直播助力乡村振兴

(推荐单位:省普法办)


 2021年,省普法办联合浙法传媒集团以“法治村里话‘共富’”为主题,带领广大网友深入温州、金华、衢州、舟山、丽水等地的民主法治村(社区),以网络直播的形式,展示我省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如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创建。



2



全省首个数字化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启用

(推荐单位:浙江移动公司)


 2021年12月2日,我省首个数字化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浙江移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正式启用。基地融合多种数字化展现方式,营造沉浸式参观氛围,提升互动式参观体验,通过详实的史料展示、生动的动画演绎,推动“红色法治”文化宣教提质升级。



3



开展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普法 营造乡村浓厚法治氛围

(推荐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中国农民丰收节期间,我省以举办全国主场(嘉兴)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以“乡村振兴 法治先行”为主题的《乡村振兴促进法》《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简称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法治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普法氛围。



4



在全国率先编制出台《浙江省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实施方案》  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

(推荐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12月2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浙江省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该《方案》是全国自然资源系统率先出台的“十四五”时期专项规划,是我省自然资源系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细化方案。



5



起航新征程、共护幸福水 浙江百场水资源普法课堂走进基层

(推荐单位:省水利厅)


 自2021年3月22日“世界水日”暨第三届浙江省亲水节开启全省百场水资源普法课堂序幕以来,全省水利系统主动发力、上下联动,通过动漫短视频、系列漫画、专题讲座和知识竞答等形式,宣传贯彻《浙江省水资源条例》《长江保护法》等水资源保护法律法规。



6



开展财政惠农政策专题普法宣传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推荐单位:省财政厅、省普法办)


 2021年,省财政厅将落实财政部门普法责任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结合,开展惠农专题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张贴告知、会议传达、政策培训、数字推广等多种形式,深入20000个行政村进行广泛宣传,有效提升了财政普法宣传活动的影响力。



7



水上安全知识普法进校园

推荐单位:省交通厅)


 2021年,我省交通港航部门持续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特色普法活动,先后组织了百余场各类宣传普及活动,如“航海日”“海事开放日”等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成立全省首家“少年海事学校”、创立全省首个讲师团等。



8



开设“每周一典”栏目 大力宣传贯彻民法典知识

(推荐单位:浙江物产中大集团)


 浙江物产中大集团通过开设“每周一典”栏目,以“法条+案例+释法”相结合的形式,大力宣传民法典内容,帮助企业干部员工及社会公众提高法律意识。提高学习民法典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力推动民法典知识入脑入心。



9



开通普法水上巴士 构筑法治运河普法带

(推荐单位:杭州市拱墅区司法局)


 杭州市拱墅区司法局深挖“千年运河、繁华武林”人文底蕴,将法治宣传与运河地域文化有机结合,打造了近10公里的水陆空长廊式“运河法治文化带”,为拱墅增添了一道靓丽的“移动普法”风景线,增强了普法的趣味性和交互性。



10



开展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 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推荐单位:杭州市富阳区司法局)


 2021年,杭州市富阳区开创了“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率先构建完成“区、镇(街)、村(社)”三级述法体系。同年5月,浙江省首次村级述法现场会在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梓树村举办。2021年7月底,该区335个村(社)全部完成述法工作。据统计,全区依法治村(社)平均满意度为92%以上。



11



校园法治文化节 提升青少年普法热度

(推荐单位:宁波市海曙区司法局)


 2021年,宁波市海曙区司法局联合石碶街道举办以“司法蓝拍一拍红领巾”为主题的校园文化法治节,开展了民法典趣谈、法治游园会、原创法治剧本杀等活动,打造校园普法新概念。



12



开展“十大法治人物、法治事件、最佳实践”评选活动 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

(推荐单位:湖州市司法局)


 2021年4月起,湖州市委依法治市办、湖州市法学会联合组织开展了全市“十大法治人物、法治事件、最佳实践”评选活动。活动历时3个多月,群众参与10万余人次,大力宣传了法治建设先进典型,全面展示了法治湖州建设新成就。



13



成立法治乡村学院 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推荐单位:桐乡市司法局)


 2021年9月,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省普法办、桐乡市人民政府联合成立了法治乡村学院。该学院是我省首个集法治乡村理论研究、实践探索、乡村法治人才培训等为一体的“乡村学院”,为法治乡村建设提供专业法治智力支持。



14



打造“律动纺都”品牌项目

(推荐单位:绍兴市柯桥区司法局)


 2021年,绍兴市柯桥区打造了集党建、普法、基层社会治理于一体的“律动纺都”品牌,构建“用法、学法、普法”一体推进的数字化场景应用平台。自2021年10月24日在“浙里办”、微信小程序等上架以来,注册用户近4万,成功处理700余件涉法事务,好评率100%。



15



全域推进“后陈式”法治村建设 打造高效能基层依法治理基本单元

(推荐单位:金华市司法局、武义县司法局)


 2021年,金华市司法局以武义县为蓝本,全域开展“后陈式”法治村建设。已命名“后陈式”法治村2108个,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74.2%。武义县作为基层依法治理的先行示范点,基本实现“后陈式”法治村全覆盖。



16



推出青少年非遗法治文创课程 打造“行走的法治课堂”

(推荐单位:兰溪市司法局)


 兰溪市司法局深入挖掘本土文化,以法治糖画、法治人物面塑、法治孔明锁等形式传递法治精神。结合“青少年法治文创基地”将法治文创作为特色课程,为青少年普法持续添加“新料”。



17



构建“一馆四带”精品乡村法治实践风光带

(推荐单位:江山市司法局)


 江山市经过五年多的精心打造,于2021年建成“一馆四带”精品法治实践风光带,相关经验做法在第二届长三角法治论坛上作交流推广,被评为浙江省第三批社会化大普法优秀普法项目。



18



“先锋律师海岛行”公益普法

(推荐单位:舟山市司法局)


 2021年,舟山市司法局联合舟山市律师协会开展“先锋律师海岛行”公益普法活动,组织全市律师到法律服务资源缺乏的偏远海岛,按照需求组建专家服务团,为村(社区)、市场主体、企事业单位等提供公益法律服务。



19



台州建设“供销普法超市”法治下乡新平台

(推荐单位:台州市供销社)


“供销普法超市”是台州“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普法项目,将普法宣传融入供销社开展的云上春耕、农技推广、农产品促销、供富大篷车等活动中,在为农服务中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实现了法助共富。



20



少年综合行政执法学校 构筑家校联动普法格局

(推荐单位:庆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庆元县少年综合行政执法学校是由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教育局联合实施、共同打造的法治宣传新模式,旨在以学生联动家庭、以家庭联动社会,营造全社会共同构建和谐、整洁、文明、安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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