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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社会学理论与社会政策” 专题 |【周晓虹】艾希曼、平庸之恶与服从行为研究——犹太创伤与社会心理学的另类叙事

周晓虹 社会CJS
2024-09-09

“西方社会理论与社会政策”专题


艾希曼、平庸之恶与服从行为研究——犹太创伤与社会心理学的另类叙事



周晓虹

南京大学社会学系


原文刊于《社会》2023年第4期


摘 要在社会心理学的历史上,他人或群体对个体的影响会使其行为发生怎样的改变,一直是一个引人关注又成果丰硕的领域。纳粹德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对犹太人的疯狂屠戮,以及执行者在屠戮过程中通过“恪尽职守”表现出的机械、冷酷与无情,在引发阿伦特有关“平庸之恶”讨论的同时,也在社会心理学领域酿就了以米尔格拉姆的“服从行为”研究为主导的实验。这一实验在学理上可以追溯到勒温、谢里夫和阿希在该领域中的一系列先行研究,而在现实中则源自犹太世界长期以来尤其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遭受的肉体和心灵的双重创伤。正是犹太人长期以来遭受的苦难,使得从众和服从的话题成为犹太裔社会心理学家挥之不去的梦魇及绵长的另类叙事


任何学科在其不同的历史阶段,都会根据技术条件、时代兴趣、社会需要或文化关照,形成自己的主流话语,同时也会形成某些旁门左道,即话语体系上的所谓另类叙事。单就智力考量或意义深浅而言,另类叙事与主流话语其实并无高下之分,尽管在当时或其后,或会被人视为自说自话,或会被人以为无足轻重,再或会被人讥为小题大做。由于人性的琐碎多变,更由于迄今为止人类对自我本性依旧缺乏真正科学或靠谱的洞悉,在本身就纷争不已的社会心理学中,这类另类叙事有时甚至会喧宾夺主,成为大众社会的关注焦点。我们曾讨论过由法国人古斯塔夫·勒庞(Gustave Le Bon)催生的群氓动力学研究(勒庞,2018),是“现代社会心理学一百多年历史上最精彩的另类叙事”(周晓虹,2018)。如果以此对标,在社会心理学中能与其相媲美的大概要数与从众(conformity)和服从(obedience)行为相关的研究。一如法国大革命成了群氓动力学的炼丹炉一样,一百多年来疼痛不已的犹太创伤尤其是纳粹德国的暴行同样使这一主题凸显沧桑。


勒温的群体动力学:

犹太边际人的转型实践


如果说1924年弗洛德·奥尔波特(Floyd Allport)通过实验法证实了他人或群体对个体行为的影响的话,那么卡特·勒温(Kurt Lewin,1890—1947)则是最早涉足群体内部的动力过程的社会心理学家。单从学术脉络上说,没有勒温的群体动力学,从根本上就不会有从群体内部的人际关系入手,揭示个体对群体的从众倾向以及个体对表征群体内部权力象征者的服从行为研究。


勒温生于普鲁士(现属波兰)的小镇莫吉尔诺,父母是犹太人。1914年,当勒温从冯特的学生斯图姆夫(Carl Stumpf)手中接过心理学博士学位之际,正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拉开序幕之时。战场所特有的刺激和德国人所崇尚的冒险精神,鼓动了年轻而躁动的勒温,他应征入伍,战场负伤并获得铁十字勋章。但是,几年以后,战争的残酷就使这个曾经浪漫的年轻人有了全新的感觉。勒温1917年写成的《战争景观》一文孕育了其日后心理学思想的萌芽:在对人们有关战争的心理承受力和行为动机的分析中,首次表露了他的“心理紧张系统理论”;在对一个人从后方来到前方的环境及其意义的改变的描述中,产生了“生活空间”的概念;而他阐述的环境或人与环境的交互作用决定人的心理事件和行为意义的观点,则是“场论”这种社会心理学观的雏型(Marrow,1969:10-11)


从战场上归来,勒温回到柏林大学开设了一系列哲学与心理学研讨会,尤其是在学院对面的瑞典咖啡馆定期召开的“漫步与闲谈群体”吸引了诸多优秀的学生(Marrow,1969:26)。他的场论受到当时占主导地位的格式塔心理学的影响,后者的主要代表人物韦特海默(Max Wertheimer)、考夫卡(Kurt Koffka)、苛勒(Wolfgang Köhler)也都是斯图姆夫的学生,20世纪20年代也都在柏林大学心理学实验室工作。他们认为,仅靠识别基本感觉和经验到的联想来解释行为是远远不够的,重要的是经验组织起来的方式,而不是元素单位本身,并由此建立了格式塔心理学的基本原理:质存在于整体之中,而组成整体的单个部分无质可言。因此,整体大于部分之和。


勒温虽是格式塔学派的成员,但他从未成为也从未想成为该学派的嫡派传人。他抛弃了格式塔学派关于生理和心理事件的同型论,将兴趣指向人的动机而不是人的知觉。勒温认定,只要我们以某种方式描绘出个体甚至群体的整个心理场,或者说建构一个包括在既定时空中影响个体或群体行为的心理力量的生活空间,就可以为理解、预测并改变人类行为提供基础。为此,勒温转而求助于拓扑学(topology)——一种在当时非常流行的研究空间关系的非量化数学。他认为,个人的生活空间,或其在特定时间内所体验的整个世界(即心理场),乃是在该时刻内决定个体行为的全部事实的总和。


勒温以场论为代表的早期研究主要是针对个体的,但由于他始终坚持整体论的原则,重视在整个生活空间中研究个体行为,所以他的理论从一开始就隐含着从个体心理学向社会心理学过渡的倾向。如果说这种过渡一直蛰伏在他的理论兴趣之中,那么最终促成这种转型的是为躲避希特勒德国的迫害而迁往美国的漂泊经历。1933年,就在“盲目狂热的反犹主义者”(夏伊勒,2012:25)希特勒执掌第三帝国的那一年,勒温借参加美国心理学会年会之际移居美国。辗转几家大学之后,1945年勒温前往麻省理工学院创办了享誉社会心理学界的群体动力学研究中心。按照勒温的学生卡特赖特(Dorwin Cartwright)的描述,中心创建的目标有三:(1)发展有关群体功能的科学解释;(2)在社会科学知识和社会实践之间架设桥梁;(3)开设社会心理学博士研究课程(Cartwright, 1959)。尽管勒温到麻省理工学院不过两年多的时间便英年早逝,但他在此前后却联络了诸多学者,也培养了众多学生,如果列出名单“堪称社会心理学领域的‘名人会’”(Patnoe,1988),“至少占了20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美国最著名的社会心理学家的一半”(舍伦伯格,1987:83)


尤为重要的是,从欧洲迁徙美国的经历,使勒温这位文化边际人具备了成为那个年代社会心理学“掌门人”的优势:一方面,他注重理论的建构,关注方法论的哲学倾向,明显地体现出欧洲大陆的唯理主义传统;另一方面,他又酷爱实验,重视应用,关心现实,体现出浓厚的重经验和务实的美国精神。如果说这一转型实践完成了欧洲传统和美国传统的结合,那么这种结合则对美国社会心理学的发展及其走向产生了举足轻重的影响。在勒温所涉足的领域充满了对他的赞美:沃尔夫(Wolf,2017)说,“从勒温那里,我们可以了解到空洞的形式化和统计分析的危险和无效”;卡特赖特则说:“如果勒温、海德(Fritz Heider)、苛勒、韦特海默、科特纳(William Kirtner)、拉扎斯菲尔德(Paul Lazarsfeld)和布鲁斯威克(Egon Brunswik)夫妇没有来到美国,难以想象今天的社会心理学会是什么样子”(Cartwright,1979)


1939年,在《社会空间实验》一文中,勒温首次使用“群体动力学”(group dynamics)一词为他的社会心理学描绘了最初的雏型。勒温欲借这一概念表明,他要对群体中各种潜在动力的交互作用、群体对个体行为的影响以及群体成员间的关系做一番根本性的探索。正由于此,人们甚至将群体动力学视为勒温社会心理学的一个同义词。


如果从更大的社会背景来看,群体动力学是社会科学和社会本身的发展倾向相互交汇的结果。20世纪30年代前后的美国正笼罩在那场席卷全球的经济危机的阴影之中,移民、黑人、青少年犯罪和儿童教育等一系列社会问题日益尖锐。显然,这些问题都不是由个人造成的,而是一种群体现象。现实向弗洛德·奥尔波特(Floyd Allport)受个体主义左右的社会心理学提出了对群体(主要是小群体)做进一步科学研究的要求。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社会心理学界出现了一系列以小群体为研究对象的经典实验。其中最早的是埃尔顿·梅欧(Elton Mayo)的“霍桑实验”(1927—1932年),同为从众行为研究渊薮的穆扎法尔·谢里夫(Muzaffer §herif)的群体规范实验(1935年),西奥多·纽科姆(Theodore Newcomb)关于群体规范和社会影响的贝宁顿研究(1935—1939年),以及威廉·怀特(William Whyte)用参与观察法进行的街角团伙研究(1937—1940年)。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与群体动力学前后同期的研究是本文将详述的从众与服从行为研究的直接先导,而勒温则进一步成了代表社会心理学时代走向的旗帜。


勒温之所以能够成为旗帜,在于他能够将理论研究成功地融合于社会实践。社会心理学家们公认,勒温纯然是杰出的理论家,但又不像这门学科的欧洲先驱们那样,他不是坐在书斋中醉心于思辨的理论家,他也是杰出的实验家;但是,勒温又不像弗洛德·奥尔波特或伯勒斯·斯金纳(Burrhus Skinner)那样,他不是待在实验室中整日沉迷于白鼠和迷箱的实验家。相反,他是“实践的理论家”(Marrow,1969),“他的兴趣是现实的世界,以及如何将心理科学运用于社会的实际问题”(Wolf,2017)。犹太人的血统及由此遭遇的种种歧视、苦难和不幸,促使勒温毕生关注社会现实,关心用社会心理学的知识来解决社会问题。他与自己的两位弟子利皮特(Ronald Lippitt)和怀特(Ralph White)完成的由民主型、专制型和放任型构成的“群体氛围”研究,就成功地揭示了群体对个体行为的影响,“创设(了)一种能够洞察潜在的群体动力学的机制”(Lewin,1939)

谢里夫与阿希的从众行为研究


除了勒温的群体动力学,从众行为研究最为直接的来源之一是土耳其裔的社会心理学家穆扎法尔·谢里夫(1906—1988年)的社会规范研究。虽然谢里夫不是犹太人,但他早年在土耳其的伊斯坦布尔完成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业后,1932年在哈佛大学获得第二个硕士学位,并随后前往德国参加格式塔心理学家苛勒的课程,在此期间曾亲眼目睹了纳粹德国的兴起。离开德国之后,谢里夫先返回土耳其工作了一年,1934年重返美国,并于次年凭研究多时的有关社会规范形成的论文获得哥伦比亚大学博士学位(Harvey,1989)


尽管谢里夫还在土耳其时就已开始关注群体在社会知觉水平上对个人的影响,但在哥伦比亚大学,他才有机会对群体互动过程中社会规范的形成予以实验研究,并成为“第一批在实验室中研究规范的突生及保持的社会心理学家之一”(Abelson, Frey and Gregg,2004:201)。这项为时两年的实验涉及的具体内容是知觉作用中的游动现象。通过知觉游动实验,谢里夫揭示了社会规范或曰社会常模的形成机制及其对个体成员行为的影响。在这里,所谓社会规范指的是为某一特定群体所特有并为其所认可的行为模式,它常常能够成为个人或小群体行为的参照标准。利用知觉游动效应,谢里夫试图了解:“在什么条件下,人们会受到周围世界中各种客观因素的支配?同样,在什么条件下,人们才会相互影响,从而巩固他们对环境的感知?”(Sherif,1966:XI) 结果发现,实验中个体的判断行为受到实验室微型社会中群体规范的影响。


知觉游动实验是在一间黑屋子里用一束微弱的光线进行的,这束光线似乎在各个方向上都可以运动。当被试在黑屋子里既没有可以用于比较的客观标准,又没有可以用于确定光线位置的参照点,因此不了解自己与光线的距离时,很容易由于眼球的神经颤动而产生知觉的游动效应。这种由连续地观察静止的光线所引起的运动幻觉是一种知觉似动现象。


谢里夫的实验使用的是缺乏心理学知识的被试(即对知觉游动现象一无所知的人)。在实验的第一阶段,被试一一单独地接受一系列测验,各自报告他们观察到的光线移动的量值和方向。谢里夫发现,单个被试之间对光线移动的量值的判断存在很大的差距。随后,在实验的第二阶段,在由三四个被试组成的小群体情境中进行测验时,当要求每个被试各自说出自己的估计时,他们便开始了相互间的影响,逐渐地使十分悬殊的判断趋于接近,并最终形成了一个共同的判断模式。最为重要的是,当这种群体规范或常模建立起来之后,在后续的单独测验中,被试仍会保留群体确定的标准作为自己的判断依据。如此,这一“经典研究,如从众、说服和社会比较,都有力地证明了我们对自己和世界的感知与信念深刻地受到我们的社会环境的影响”(Greenberg,2005)


获得博士学位后,1937年谢里夫回国,任教安卡拉大学,1944年晋升教授。在土耳其工作的几年中,他翻译了埃德温·波林(Edwin Boring)的《实验心理学史》和罗伯特·伍德沃斯(Robert Woodworth)的《当代心理学流派》。但是,谢里夫不久就与土耳其政府及亲纳粹的官员发生了激烈的冲突,并于1944年被捕。1945年,在美国政府和诸多学者的斡旋下,谢里夫获释,随即返回美国,并先后在多所大学任职。1968年,谢里夫获美国心理学会颁发的杰出科学贡献奖;他也是第一个获得美国社会学会库利—米德奖(Cooley-Mead Award)的学者,而亲纳粹的土耳其政府对谢里夫的迫害,也使这样一位非犹太学者对法西斯的统治有了与其他犹太学者相似的感同身受。


如果说,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勒温的群体动力学研究及其成就的激励下激发了一系列实验室控制条件下进行的小群体研究,那么谢里夫的社会规范研究则直接促进了另一位犹太学者所罗门·阿希(Solomon Asch,1907-1996)进行的从众行为实验。作为波兰移民,阿希13岁便来到美国,1932年获哥伦比亚大学心理学博士学位后,曾在纽约社会研究新学院和斯瓦塔摩学院任教达10余年,与先后在这两所学校任教的苛勒和韦特海默过从甚密,并因此深受格式塔心理学的影响,笃信当我们把社会场看成一个整体时,就能用统一的观点去认识人、事、思想并对其进行评价。1950年前后,他不仅完成了著名的群体压力实验或称从众行为实验,创造了典型的“阿希情境”(Asch Situation),而且写出了与弗洛德·奥尔波特具有鲜明行为主义倾向的《社会心理学》迥然不同的、包含诸多格式塔信条的《社会心理学》(1952年)。在他所创造的“阿希情境”中,实验者成功地探明了处在群体中的个人受群体压力影响的程度。


这项实验被试为7—9人,除最后1人外,其余都是隐匿的实验者同谋。实验者告诉大家,任务是进行一项视觉练习,比较两张卡片中的线条长度。左边的标准卡片上只有一根标准线条,右边的比较卡片中则有A、B 、C三根线条,其中一根与标准线条等长,被试的任务就是在右边卡片上找出这根线条(Asch,1955)。任务似乎非常简单,但是进行到第3次时,第一位被试在认真观察后做出了错误的回答,并且随后的被试也都接二连三地选择了同样的答案。此时,最后一位被试(唯一的真被试)显然面临着一场信任危机:他必须在自己的所见事实和具有群体压力的其他成员的一致判断(他并不知道这是故意安排的)间做出选择。


结果是耐人寻味的。阿希发现,在从众行为方面存在明显的个体差异。虽然有1/4左右的被试始终未出现过遵从谬误多数的现象,但确实明显存在对谬误多数的遵从现象。123位实验的真被试(即最后一位被试)遵从于谬误多数的平均率为:在总数24次的关键实验中,出现了7.08次遵从。几乎在每3次实验中,就会出现一次被试因屈服于群体压力而产生的从众或曰遵从反应。


与实验有关的另外两个结论是:(1)群体的规模和从众压力的大小之间有着某种函数关系,具体说来,当只有一名群体成员持相反意见时,被试选择错误线条即从众行为的比例为4%;当持反对意见的人数增加到2人时,被试的错误率增加到14%;但当有3—15名被试持反对意见时,错误率在31%—34%之间,此时人数的变化不存在统计学上的显著差异。换言之,当反对派成员增加到3人以上后,从众曲线的增长趋于平缓,看来“多数派为三人时显现出最佳影响力”(Asch,1951:188),此后反对派成员即使增加但影响力的增加不再明显。(2)如果被试群体中哪怕有一个人支持真的被试,就会使实验表现出完全不同的境况,用阿希的话说,“打破大多数人的一致性会有一种惊人的效果”(Asch,1955)。在实验中存在支持自己意见的同伴时,被试回答错误的比率仅为其他成员都持相反意见时的四分之一。有意思的是,如果实验继续做下去,当原先的同伴加入错误的多数人行列时,被试的错误率又会上升到没有同伴时的情况。换言之,一旦同伴的支持减弱或撤销,被试表现出的独立性就会消失。


一旦个体处于群体之中时,就与该群体融为一体了。当他独自一个人时,他可能以一种十分冷静和明朗的态度看待某一事物,但是一旦置身于某一群体而且该群体表现出自己的倾向时,他就不会再单独依赖自己的判断看待事物了。他可能以不同的方式对待该群体:或采取和群体一致的倾向,与群体妥协;或与之抗衡;再或根本无视群体的倾向。但即使在最后一种情况下(表面看来似乎不存在群体影响),也完全和前述情况一样,和群体的存在有着明显和决定性的关系。(Asch,1952:483)


阿希在1951年发表的题为《群体压力对判断的改变和歪曲的影响》的实验报告以及翌年出版的《社会心理学》一书中,将被试发生错误选择的原因归为三类:(1)知觉的歪曲。此时被试的观察发生了错误,将前面几位假被试的回答当成了正确的答案。(2)判断的歪曲。被试知道自己的所见与他人不同,但却误认多数人比自己正确。(3)行为的歪曲。被试明知自己是对的,但却附和他人做出了同样错误的判断。据此,阿希对从众现象的普遍性不能不深怀忧虑。所以,在《意见与社会压力》一文中,阿希写道:“当共识受到从众支配时,社会过程被污染了,与此同时,个人也放弃了他作为一种感觉和思维存在所依赖的力量。我们发现,从众倾向在我们的社会中是如此强烈,以至于理智而善意的年轻人愿意黑白混淆,这是一个令人担忧的问题。这对我们的教育方式和指导我们行为的价值观提出了质疑”(Asch,1955)


艾希曼与平庸之恶:

阿伦特的举证


现实常常比理论更为精彩,当然有时也更为残酷。1960年5月23日下午,以色列国会议员们聚集在一起讨论一项常规性预算。讨论快结束时,总理大卫·本-古里安(David Ben-Gurion)用“戏剧般的轻描淡写”的语调说出了大名鼎鼎的情报机构摩萨德(Mossad)首脑伊赛尔·哈尔刚刚向他报告的一则消息:“我必须告知国会,稍前以前,纳粹的主要战犯之一阿道夫·艾希曼被以色列国家安全机关发现了……目前已被关押于以色列”(利普斯塔特,2022:16)。如果没有这场在阿希完成实验十年后震惊全球的“抓捕”,或者干脆说没有早于阿希实验十年前纳粹德国对犹太人的系统性屠杀,后来的一系列社会心理学实验虽然可能会继续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完成,但却大抵不会引起公众关注乃至后来的争议。


本—古里安提到的阿道夫·艾希曼(Adolf Eichmann)1906年生于德国莱茵兰地区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后随家人迁往奥地利。中学毕业后进入一家石油公司,负责货物及油品的运送。1932年,因为偶然的因素加入纳粹党。一开始,艾希曼只是一个“周末纳粹”,换句话说,在空余时间保卫纳粹党的集会或与反对国家社会主义的人在街头斗殴。1933年,希特勒担任德国总理后,奥地利开始镇压纳粹党,艾希曼返回德国。1934年,艾希曼加入党卫队安保处,在同乡莱因哈德·海德里希(Reinhard Heydrich)手下效力,后担任安保处下设的犹太人事务办公室主任。1942年,艾希曼参加了如何解决1100万犹太人的万湖(Wannsee)会议,被任命负责屠戮的“最终方案”,即移送集中营中的犹太人或完成屠杀作业,而这项最终方案屠杀的犹太人最少在400万人以上(夏伊勒,2012:949)


艾希曼的被捕之所以引起轰动,不仅在其罪恶滔天,也在其过程的戏剧性。其实,艾希曼在战争结束时就曾被盟军逮捕并关押在一个战俘营中,但他一直没有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并在同伴的帮助下逃出了战俘营,先是栖身于边远地区的一家木业公司,然后化名克莱蒙特逃往阿根廷,并与后来带着儿子逃出德国的妻子相聚,共同栖身于布宜诺斯艾利斯一个破败不堪的街区。尽管日后声称对抓捕艾希曼做出贡献的人不在少数,但实质性的线索主要来自赫尔曼父女。罗塔尔·赫尔曼(Lothar Hermann)是一个几乎全盲的半犹太血统的德国人,1939年逃出纳粹集中营亡命阿根廷,因为害怕阿根廷境内的众多纳粹支持者,所以一直隐匿了自己的犹太人身份;而女儿西维亚·赫尔曼因对父亲的犹太血统一无所知,所以才会“没心没肺”地与艾希曼的儿子克劳斯·艾希曼谈起了恋爱。


对艾希曼来说致命的是,这亡命天涯的一家人不仅只有其本人隐姓埋名(克劳斯依旧沿用了父亲的姓氏艾希曼),而且儿子还不是一盏省油的灯。陷于热恋中的克劳斯一时兴起,竟向女友西维亚一家吹嘘说,父亲曾是德国党卫军的高级官员,“并表示德国人应该完成他们灭绝犹太人的工作”(利普斯塔特,2022:24)。说者无心,听者有意。罗塔尔当时虽然默不作声,但在不久之后读到当地报纸上有关审判德国战犯的新闻时,自然会想起女儿男友提到的事情,并由此怀疑克劳斯就是艾希曼的儿子。疑虑重重的罗塔尔写信向战后担任德国黑森州检察长的犹太人弗里茨·鲍尔(Fritz Bauer)检举了艾希曼。尽管这一信息被头绪万千的摩萨德漫不经心地拖延了几个月,但归功于鲍尔的紧追不舍和本—古里安的督办,一张大网终于在1960年初悄悄地铺撒开来。


随后发生的是冷战时代摩萨德历史上各种惊心动魄的传奇中的夺目一页。这年的五月,一小群摩萨德成员持假护照进入阿根廷,租用房屋、汽车,追踪到艾希曼,并且获悉每晚他从梅赛德斯—奔驰装配厂下班后,都会乘坐公交车回家。5月11日,摩萨德特工们停在公交车站附近佯装检查汽车故障,在艾希曼接近时将其扑倒,塞到车上。有意思的是,特工们几乎比汉娜·阿伦特(Hannah Arendt)早一年就发现,这个趾高气昂、不可一世的魔王被抓获时不但戴着假牙、衣着破旧,十分潦倒,而且表现出了难以想象的顺从,以致最初审问艾希曼的特工都兀自怀疑:这个男人“真的决定过我们几百万同胞的命运”?


不论阿根廷人是真糊涂还是睁只眼闭只眼,反正摩萨德特工们以一种后来引起巨大争议的多少侵犯了他国主权的方式,将被迫服药因而昏睡不醒的艾希曼塞上了一家以色列航班,经过10多个小时的飞行降落在特拉维夫的卢德机场,并径直关进了监狱。在本—古里安公布上述消息后,这条新闻一时“震惊了世界……就像发现了希特勒本人一般”(Shandler,1999:122)。尽管抓捕的方式以及审判的合法性不仅在世界各国,而且在犹太人内部都引起了巨大的争议——连犹太裔心理学家埃里克·弗洛姆(Erich Fromm)都认为,以色列的行为“是一种无视法律的行径……而这正是纳粹自身……才有过的罪行”——但对艾希曼的审判准备依旧在有条不紊地进行,并在11个月之后,于第二年的4月11日在贝特汉姆剧院正式开庭。


从逮捕艾希曼一直到公审这位前党卫军魔头,都引发了犹太世界的巨大关注,其中包括了我们这篇论文所述及的主角之一——同为犹太人的政治理论家汉娜·阿伦特。1929年,阿伦特在雅斯贝尔斯指导下获海德堡大学哲学博士学位,仅仅几年后纳粹德国上台。也是在希特勒执掌第三帝国的那一年,从20世纪初就开始的犹太人流亡运动达到高潮,除了前述卡特·勒温外,还要加上汉娜·阿伦特。1933年,阿伦特先是亡命巴黎,1941年辗转来到美国。到达美国后,阿伦特先为流亡者杂志《建设》撰稿,当过出版社编辑,后任芝加哥大学、纽约社会研究新学院教授,1959年成为普林斯顿大学第一位女性正教授。


就在阿伦特凭自己的智慧和努力赢得普林斯顿大学教授职位,打算开始自己平静的学者生涯的第二年,阿道夫·艾希曼被以色列特工抓捕。当听到艾希曼公审的消息后,阿伦特不能自已,毛遂自荐找到《纽约客》杂志,要求作为记者去参加公审,因为“她是一个社会评论家、一个流亡者、一个见证人,也是一名幸存者……参加这个审判,是她对过去应尽的责任。她很想理解艾希曼的想法(假如他的确有想法),想通过法庭证词去揭示‘纳粹造成欧洲文明社会道德坍塌的全部真相’”(阿莫斯·埃隆语,参见阿伦特,2017:导言7)。


从开始阅读相关的卷宗,到开庭之时面对面冷眼观察坐在被告席上甚至精心打扮的艾希曼,以及听他一方面满嘴空话为自己辩护,另一方面抱怨自己“恪尽职守”却不能晋升,阿伦特和最初审判艾希曼的摩萨德特工一样,断定在人们眼中这个杀人如麻、十恶不赦的“魔鬼”其实并不拥有深刻的个性或所谓人格,单就个人素质而言“极为肤浅”,且乏味无趣。由此,阿伦特提出了一个著名的观点“平庸之恶”。艾希曼是这种平庸之恶的典型,他之所以签发下处死数以万计甚至更多的犹太人的命令,究其原因只是在于他根本不动脑子,他像机器一般顺从、麻木和不负责任。艾希曼为了“获得个人提升而特别勤奋地工作,除此之外,他根本就没有任何动机”。在耶路撒冷几个月的审判中,他只承认“他的罪过在于服从,而服从曾经是备受称颂的美德”(阿伦特,2017:306、263)。进一步,阿伦特运用纳粹的意识形态深刻分析了这样一个平庸无奇的人为什么会深陷罪恶而无法自拔,其中一个原因在于,纳粹常常通过新的“语言规则”解释自己的反常行为:“灭绝”“杀掉”“消灭”……等等,常常表述为“最终解决”“疏散”和“特殊处理”。这样一来,灭绝人性的行为最终以日常琐事得以体现,它使艾希曼之类“平庸者”得以心安理得地施行刽子手的罪恶。


在那最后的几分钟里,他(艾希曼)好似在总结这堂关于人类弱点的漫长一课带给我们的教训——那令人毛骨悚然的、漠视语言与思考的平庸的恶。……艾希曼令人不安的原因恰恰在于:有如此多的人跟他一样,既不心理变态,也不暴虐成性,无论过去还是现在,他们都太正常了,甚至正常的可怕。从我们的法律制度和我们的道德准绳来看,这种正常比所有残暴加在一起更加可怕,因为它意味着,这类新的罪犯,这些实实在在犯了反人类罪的罪犯,是在不知情或非故意的情况下行凶作恶的,这也是纽伦堡审判中被告及其律师反复强调的。(阿伦特,2017:268、294)


25年后,另一位波兰裔犹太人齐格蒙·鲍曼(Zygmunt Bauman)在《现代性与大屠杀》(1989)一书中提出,大屠杀既不单纯是犹太人历史上的一个悲惨事件,也不完全是德意志民族的一次变态行为,究其根本是现代性本身赋予了其可能。科学的理性计算精神、技术的道德中立地位、社会管理的工程化趋势,这一系列的现代性的本质要素,使得这场惨剧成为设计者、执行者和受害者密切合作的一场集体行动。令人恐怖的是,“人类记忆中最耸人听闻的罪恶不是源自于秩序的涣散,而是源自完美无缺、无可指责且未受挑战的秩序的统治。它并非一群肆无忌惮、不受管束的乌合之众的行为,而是由身披制服、循规蹈矩、惟命是从并对指令的精神和用语细致有加的人所为。……他们有爱妻,有娇惯的子女,有陷入悲伤而得到他们帮助与劝慰的朋友。可难以置信的是,这些人一旦穿上制服,就用子弹、毒气杀害成千上万的其他人,或者主持这项工作”(鲍曼,2011:199)


换言之,和阿伦特的描述一样,这些长相平平常常的人,没有什么“与其他人不同”的地方,更没有一脸杀戮之气,甚至像《1984》的作者乔治·奥威尔(George Orwell)所说,“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遵纪守法的人”,却以“履行(他们的)职责”(转引自鲍曼,2011:扉页背面)为名,犯下了罄竹难书的滔天大罪。正是这样的与常识相悖的罪孽以及阿伦特别具一格的剖析,使得那部1963年2月开始在《纽约客》上分五次连载、三个月后集结成书的著作《艾希曼在耶路撒冷》,甫一问世便引起整个欧美学界尤其是犹太学界的重度撕裂。稍后,我们会讨论这种撕裂,但现在却不得不先引出据说受到阿伦特的影响,但其实一样源于“犹太创伤”的有关人性的另一项社会心理学研究。


米尔格拉姆与服从行为研究


接着出场的主角斯坦利·米尔格拉姆(Stanley Milgram),依旧是犹太人。1933年,就在勒温和阿伦特为了躲避纳粹德国的迫害分别出走美、法两国时,米尔格拉姆在纽约呱呱坠地。1954年,获得居住地纽约皇后区内的皇后学院政治学学士学位后,没有读过一天心理学的米尔格拉姆被风头正健的哈佛大学社会关系系录取。经过六年苦读,1960年米尔格拉姆获得心理学博士学位。他在哈佛的导师是高登·奥尔波特(Gordon Allport),但“对他智力成长影响最大的心理学家是所罗门·阿希”(Sabini,1986)。1955—1956学年,米尔格拉姆受导师奥尔波特指派,为来哈佛做访问教授的阿希做教学助理。可以想象,他后来的服从行为研究在学理上自然会受惠于阿希的从众行为研究(Blass,2009)


毕业以后,米尔格拉姆前往耶鲁大学担任助理教授,正是在耶鲁的三年里,他完成了有关服从行为的最初实验,并因此暴得大名,于1963年重返哈佛担任社会心理学助理教授。虽然部分归因于米尔格拉姆的实验所引起的巨大争议,致使其四年后未能获得终身教职而不得不于1967年离开哈佛前往纽约城市大学任教,但在哈佛的四年里,他完成了另一项现在同样名闻遐迩的被称为“小世界”的实验,并由此提出了“六度分割”理论(Milgram,1967)。这个1984年仅仅51岁便因心脏病突发而离世的社会心理学家,没有看到在网络世界发达的今天,他的发现已经成为一个更加密集的研究主题。


促成米尔格拉姆服从实验的机缘多多。不仅读书期间得益于高登·奥尔波特的宽厚,他随阿希亦步亦趋打得火热,并因此不但得其真谛对小群体实验了如指掌,也因此形成了最初的疑问,那就是:在阿希实验中群体压力是潜在的,没有人直接要求被试做出错误的选择,但如果换一个情境呢?“当权威角色下命令,要求一个人做出挑战其个人认知和道德的行为时,会对这个人产生怎样的直接和即刻影响?”(米尔格拉姆,2015:津巴多新版序言4)另外,更为重要的是,在产生这一念头前的整整一年里(1959—1960年),不仅正在撰写博士论文的米尔格拉姆应在普林斯顿高等研究院任访问教授的阿希之邀也在那里呆了一年,而且如前所述,在这一年里阿伦特也正式就职普林斯顿,这为同属犹太学者的他们提供了交往的可能(其中阿希与阿伦特又都有在纽约社会研究新学院任教的经历)。接着,第二年就发生了艾希曼被捕之事;再往后,1963年2月中旬,阿伦特就陆续发表了耶路撒冷审讯艾希曼的五篇报道,并在5月推出全书。可以说,这些因素都从旁促成了米尔格拉姆最早关注艾希曼及“平庸之恶”。


当然,米尔格拉姆做出的回应不仅堪称雷鸣之应,而且有证据表明,他甚至先于阿伦特的报道就已于1962年6月1日艾希曼被处死的当天,以写信的方式向耶鲁大学心理学系主任克劳德·巴克斯顿(Claude Buxton)报告了实验的结论(Blass,2009)。两位犹太学者的同步,除了说明他们都具有相当的学术敏感性,也说明包括“权威”在内的议题那时也是阿多诺(Theodor Adorno)、阿伦特、米尔格拉姆等一众犹太学者感兴趣的话题。这是他们由“犹太创伤”产生的历史担当和自我认同的一部分,正是这种担当和认同使其感到有必要研究“大屠杀”(Blass,2009),虽然他们的“担当”在当时甚至其后都引起了包括犹太人在内的批评甚至愤怒抨击。


按照米尔格拉姆的报告,最早的服从行为研究开始于1961年。实验最初召集了40位男性被试。实验者告诉被试,实验的目的在于调查惩罚对学生的效果。通过抽签(事先安排好的),真被试当教师,学生则由实验者的同谋充任。教师的工作是朗读成对的词,学生的任务则是记住这些词。学生出错,便由教师给予电击。教师和学生分置于两间房子,学生的椅子上连着电击器的导线,教师的工作台上放着电击器的开关以及标有强度从15V至450V不等的刻度的操纵杆。教师的教学和惩罚、学生的回答和受电击后的反应都是由电讯系统传导的。在实验中,学生有意频频出错。按规定,教师指出其错误后随即给予一次电击。随着电击强度的增加,学生的痛苦愈甚,叫喊、乞求、呻吟甚至昏厥(没动静了),而实验者则全然不予理会,只是督促教师按规定执行惩罚。


其实,学生并未受到电击,他的全部反应都是伪装的。米尔格拉姆的目的是要了解究竟有多少被试服从其要求,用电击手段惩罚学生并一直到最后。结果发现,在40位被试中,竟有26人(占总数的65%)屈服于权威的命令,一直坚持到最后使用450V的电击,尽管其中有不少人表现出了不同程度的紧张和焦虑。从一开始,米尔格拉姆就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研究的性质,于是,他开篇就以与阿伦特相似的口吻写道:


正如人们能够指出的那样,在社会生活结构中,服从是一种最基本的要素。某种权威体系是共同生活的要求,只有与世隔绝的人才不会被迫以蔑视或服从的方式回应他人的命令。服从,作为行为的决定因素,与我们的时代休戚相关。已经可靠地确定,从1933年到1945年,有数百万无辜的人在命令下被有计划地屠杀。毒气室建立起来了,死亡集中营有人看守,每天都有定额的尸体生产,其效率与设备的生产效率相同。这些不人道的政策可能出于一个人的想法,但只有在非常多的人服从命令的前提下,它们才能大规模地予以实施。(Milgram,1963)


后来,米尔格拉姆就此议题又做了多项研究,他的被试基本上来自耶鲁大学所在地的纽黑文及周边地区,据统计前后共有800余人。米尔格拉姆的实验尽管没有产生如阿伦特那样激烈的社会反响,但在心理学或者说社会心理学界同样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单单从此后在全球范围内有11个国家的社会心理学家做了一系列相似实验,涉及被试达3000余人(Blass, 2009)便可窥见一斑。一直到2010年还有一家法国电视台根据米尔格拉姆的研究设计了一档电视节目,同样震惊了公众(Graupmann and Frey,2014)


不过,尽管人们大都承认米尔格拉姆的实验设计精巧,研究并证实了人的服从行为倾向,但实验引来的批评同赞美一样多,甚至更为激烈:首先,人们认为米氏的实验使用“欺骗”的手段,违反了科学道德,让教师“电击”学生也是违反人道主义原则的(Baumrind, 1964);其次,米氏对服从的本质的看法是错误的,他认为,“对许多人来说,服从可能是一种根深蒂固的行为倾向,实际上是一种超越伦理、同情和道德行为培养的潜在冲动”(Milgram, 1963)。直到1971年,米尔格拉姆高中时的同学菲利普·津巴多(Philip Zimbardo)做了“斯坦福监狱实验”这样一个“更没道德的实验”(米尔格拉姆的戏谑之语),他才感到压力小了一些(米尔格拉姆,2015:津巴多“新版序言”)


顺带说一下,米尔格拉姆的实验也使社会心理学家把注意力放到了所谓“责任扩散”现象上,并在后来产生了两项极有价值的实验:(1)1965年,米切尔·沃勒克(Michael Wallach)和南森·科根(Nathan Kogan)证实,由于在群体中存在责任扩散现象,群体在做决策时往往更倾向于冒险(又称“冒险性转移”),而不像传统上所认为的那样群体总是保守的(Wallach and Kogan, 1965);(2)基于1964年基蒂·吉诺维斯的悲惨遭遇,比布·拉塔纳(Bibb Latané)和约翰·达利(John Darley)随后研究了紧急情况下人们的旁观行为,并且指出:“在紧急情况下,有许多人在场足以成为比感情冷漠更严重的制约行动的因素”(Darley and Latané,1970:127),并因此使得利他主义行为发生的几率下降。这种“旁观者效应”(bystander effect)或“责任分散”以及与此相连的利他行为研究在20世纪60年代末一度成为社会心理学家和公众关注的热点,也成为人们经常引述的经典实验之一(Abelson, Frey and Gregg, 2004:222-232)


余论:犹太创伤与社会争议


构成本文的一个核心概念“犹太创伤”(Jewish trauma)有着漫长的历史渊源。对犹太民族长达近两千年的迫害运动,或者按常规的说法在全世界尤其是欧洲流行的“反犹主义”,从本质上说最初是一种宗教性排斥运动,或者说是基督教文明对内部异己分子的排斥。不过,这种漫长的宗教性排斥最终还是产生了广泛的经济及社会后果:流离失所的犹太人既无法获得土地,又不能参与政治,剩下的只有投身商海。换言之,犹太人所遭遇的多方面的限制却从另一个方面成就了他们的商业冒险,犹太人中高利贷者、资本家与银行家比比皆是,其中最为典型的大概首推400多年前莎士比亚塑造的犹太人形象——高利贷者夏洛克。在最初的象征资本主义鲸吞本性的“圈地运动”中,精明冷酷的夏洛克们就被贴上了后来流传了几个世纪的标签——贪得无厌的守财奴。


随着近代以来资本主义的发展,在犹太人广为聚集的中东欧,他们被视为资本主义的剥削者和传统价值观念的破坏者而受到攻击,并在19世纪末达到顶峰。其中,发生在1894年法国的德雷福斯案最具代表性。阿尔弗雷德·德雷福斯(Alfred Dreyfus),这个出生于1871年普法战争后被割让给德国的阿尔萨斯的犹太裔军官,遭人诬陷出卖情报给德国而被处在魔鬼岛终生监禁。德雷福斯案引发了整个法国的空前矛盾,法国社会分裂为德雷福斯派和反德雷福斯派,亲朋好友之间为此反目成仇、大打出手的不在少数。作家左拉也因支持德雷福斯,在《震旦报》发表了致总统的《我控诉》而遭受牢狱之灾。尽管12年后的1906年,冤案得以平反,德雷福斯也晋升少校,但这场空前的社会分裂暴露出法国社会乃至整个欧洲对犹太人包括忠诚在内的品行的极度不信任。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犹太人逐渐成为欧洲尤其是德国左右两方势力的攻讦对象。希特勒在《我的奋斗》中就声称,作为一个“既存的政治主体”,犹太人“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德国战败中发挥了作用,并助长了布尔什维克革命、德国的战后通货膨胀和1929年的经济危机”(转引自赫夫,2019:4)。尽管从1939年后实施的对犹太人大屠杀的实际来看,希特勒是最极端和疯狂的反犹主义者,但令人遗憾的是,几乎从第一次世界大战起,整个欧洲就陷入了反犹主义的腥风血雨之中。单从社会心理学的意义上说,最早在1920年,弗洛伊德这个“有野兔一样竖着灵敏的耳朵的犹太人”就对来自左右两大阵营的“怒火中烧的群众力量”(莫斯科维奇,2003:288)胆战心惊,并因此模仿勒庞的《群氓心理学》写成《群体心理学与自我分析》(1921)一书(周晓虹,2018)


如果说一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犹太人还只是和唯利是图挂钩,被认为应该为欧洲乃至世界范围内的巧取豪夺、资本垄断、通货膨胀及经济危机负责,那么战后随着俄国十月革命以及接踵而至的德国与匈牙利革命,犹太人又进一步被认为与共产主义尤其是布尔什维克主义发生了勾连,一如杰瑞·缪勒(Jerry Muller)所言:“在近代欧洲历史上,一个最为鲜明的事实是,犹太人不仅被他人视为资本主义者,而且也被他人视为最极端的反资本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Muller,2010:133)。由此,到1933年纳粹上台时诞生了一个可怕的名词:“犹太—布尔什维克主义”或更广泛的称呼“国际犹太人”。这是希特勒制造的一个反犹主义概念,继而成为引发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纳粹党的意识形态(赫夫,2019:17、92)


如果考察19世纪末欧洲风起云涌的共产主义革命,确实处处可以看见犹太人的身影。犹太人与20世纪初的俄国革命也有千丝万缕的关系。20世纪初的欧洲社会包括俄国等东欧国家,蓬勃发展的各种社会运动都越来越民族主义化,唯独布尔什维克保持着对各个民族的开放态度,它“为在种族上被边缘化的犹太人提供了身份、地位、尊严和社会家园”(Riga,2006);但是,即使如此,犹太人在整体上也并不占据俄国共产党的主体(20世纪20年代犹太人只占俄共党员的5%),只是“由于犹太人比其他群体的城市化程度更高,受教育程度更高,他们更有可能成为积极分子,一旦进入党内,就更有可能崛起”(Muller, 2010:142)。犹太人与共产主义的这种表面上的关联确实引起了人们的惊诧,1920年2月《伦敦星期日先驱报》刊登了一篇题为《犹太复国主义与布尔什维克主义——为犹太民族的灵魂而战》的文章,作者即后来声名遐迩的温斯顿·丘吉尔,他同样将布尔什维克描述为“国际犹太人的阴谋”(Muller,2010:138)


其实,从客观上说,犹太人与俄国革命若隐若现的关系在20世纪30年代的苏联“大清洗”中就受到了严重的削弱,最后苏共政治局中的犹太裔委员只剩积极追随斯大林、拼命反犹的卡冈诺维奇一人(Riga,2006)。此时,“如果说反犹主义者将犹太人视为资本主义基于一种夸张的话,那么将犹太人视为共产主义则是一种扭曲”(Muller,2010:135),但希特勒正是在出左手打倒社会主义,出右手打倒资本主义的“第三条道路”——即纳粹主义的诉求下,构建出反犹太人的意识形态共识,并在1939年后展开了对犹太人的疯狂屠杀。虽然最初对犹太(人)问题的解决方案是强迫移民,但像戈培尔那样的狂人认为,移民不会阻止犹太人在帝国之外繁衍,因此他们相信绝育甚至灭绝是唯一永久的“最终解决”方案(Wilhelm,1997:118-119)


尽管对犹太人的排斥和迫害绵延了几个世纪,而大屠杀只是在希特勒上台几年后才发生的惨剧,但在本文的论述中却能够十分轻易地发现,几乎所有的犹太学者无论在大屠杀之前还是之后,触动其神经的都与“犹太创伤”以及由此形成的心结有关,而他们关心的社会心理问题的焦点也都基本一致:个体在群体或社会的场域中,他们的行为究竟在何种程度上受到他人的左右?如果说最早弗洛伊德在充斥着反犹主义的欧洲就感受到了啸聚的群氓对犹太世界的威胁,那么从勒温、阿希到后来直接论及大屠杀的米尔格拉姆、阿伦特和鲍曼,他们对社会行为的考量——从个体对群体的不自主遵从(conformity)到对某种压力或命令的自觉服从(obedience)——不能不直抵人性的敏感甚至黑暗的深处。


米尔格拉姆的实验和阿伦特的“平庸之恶”一样都因艾希曼而起,又都不可避免地触及了“犹太创伤”,所以实验结果一公布自然引发了社会心理学界乃至犹太世界的关注。人们认为米尔格拉姆的服从行为研究是“社会科学领域引用最广、最具挑衅性的系列实验”(Miller,1986:1)。最初,人们更是将米尔格拉姆实验中的被试与实施大屠杀的纳粹军官相提并论,以致纳斯塔·拉塞尔(Nestar Russell)在撰写该主题的博士论文时,声称前者几乎是在控制环境的实验室中捕捉到了大屠杀(Rusell,2009:114),而阿瑟·米勒(Arthur Miller)则干脆将“米尔格拉姆—大屠杀关联”(Milgram-Holocaust Linkage)作为一个专有名词来使用(Miller,2004:194)


米尔格拉姆对服从行为的研究以及人们对这一实验与“艾希曼现象”相似性的最初解读,与将艾希曼视为“平庸之恶”的阿伦特十分相似,都潜在地存在为纳粹屠杀犹太人的暴行解脱的风险,并因而在犹太世界中“几乎为蔑视和鄙夷所淹没”(利普斯塔特,2022:136、155)。甚至艾希曼究竟是否“平庸”,也一直留有争议。有人认为,“‘平庸之恶’倒更像是一位思辨家为报道任务而专门设计出来的一片闪闪发亮的哲学首饰”(高峰枫,2016)。进一步,假如实验中的被试和包括艾希曼在内的大屠杀执行者一样,都具备“平庸之辈”对上级命令盲目执行的倾向,那么这种令人发指的暴行就并非是第三帝国军人的特异性特征,而不过是包括(作为被试的)美国人在内的整个人类的共同倾向。


围绕上述“关联”,相关领域的争议一直在持续发酵。社会心理学家的批评不仅涉及前述实验的欺骗性以及对人道原则的违背,到了20世纪90年代人们发现,大屠杀与米尔格拉姆服从行为之间其实存在诸多关键差异,其中最重要的是:与米尔格拉姆实验招募的单纯被试不同,在纳粹德国所有普通民众更不要说参与大屠杀的党卫军官,在那个年代都经历过长达10年以上的“洗脑”。希特勒和戈培尔执掌的纳粹宣传系统通过战时意识形态和系统宣传,让所有人深信“‘消灭’犹太人是对‘国际犹太人’发动对德战争的正当回应”(赫夫,2019:1)。因此,“他们鄙视受害者,自愿实施伤害行为,不但行动热情高涨、举止过度,而且事后很少表示悔恨”(Rusell,2017)。利普斯塔特甚至更进一步认为,一直希望理解艾希曼及其他德国人“是如何毫无察觉地成为杀人凶手的”阿伦特,其实忽略了这是“在文化上与思想上都已牢牢嵌入欧洲文化的基石之中的反犹主义的(必然)后果”(利普斯塔特,2022:155、168)


当然,在坚定地指出上述差异的同时,人们并不否认实验中的被试与大屠杀暴行之间依旧存在某种关联。其中的一个关联或相似之处被敏感的鲍曼瞥见,那就是“米尔格拉姆的发现中最具震撼力的也许就是残酷的倾向与同受害者的接近程度之间成反比”。换言之,“和受害者在身体上与心理上的距离越远,就越容易变得残酷”(鲍曼,2011:203-204)。很多年以后,那个专门研究米尔格拉姆的拉塞尔,通过对前者当年实验的考证发现,在早期的实验中因为被试能够通过半透明的隔断看到失败的“学习者”被电击时“抽搐”的样子,完全服从者只有60%;但是当半透明的隔断变为一堵墙,被试既看不到学习者的抽搐也听不见他的呻吟时,这种类似广岛上空投掷原子弹的“远程飞行员”的状态,使得服从者的比率上升到几乎100%。换言之,“在进行了真正的远程实验后,大多数普通人会对他人实施严重的伤害”(Rusell,2017)。由此看来,人类确实存在对权力的盲从倾向,尽管良知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施暴的可能,但隔离受害者和施暴者,或像纳粹德国那样通过系统的洗脑将被害者“非人化”或将施害行为正当化,则有可能使普通人表现出更多的兽性或因盲从表现出“平庸之恶”。


我们此前曾讨论过,在网络时代,由于网络所具备的迅疾、互动的便利和全覆盖的功能,导致由智能暴民或“群氓”现象所构成的群体性事件在全球范围内日益多发(周晓虹,2018)。在中国,近年来网络舆论乱象丛生,既影响了社会稳定,也带来了基层治理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困难。如若考虑到人们一旦与受害者在身心上拉开距离,就有可能忽略或无视对他人造成的伤害,我们就不能不重视由网络乱象尤其是“网暴”可能带来的“平庸之恶”。如果说我们应该在“促进物的全面丰富”的同时,推动“人的全面发展”(习近平,2022:23),那么在提倡文明和谐与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价值观引领下,培育国民养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或者说实现“人的现代化”,自然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意。


注释和参考文献(略)

责任编辑:田   青

  排      版:黄钰澄

新媒体编辑: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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