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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交警开炮】这样的认定太不专业!

文案编辑徐世寅 路政之家 2021-09-21

近日,央视新闻官方微博发布了一起严重车祸事件,司机超车时走神,撞死两名养护工人。

司机超车时走神

结果造成撞死两名养护工人的悲剧

这条微博的视频已经播放165万次

评论1500+,转发5000+

谨以此文祭奠我们逝去的同事


3月6日下午3点55分,

一辆江苏牌照的小型普通客车的行车记录仪画面,

显示车辆沿着宁芜高速往芜湖方向行驶,

可以依稀听到此时驾驶员正哼着歌。


当车行驶到临近姑溪河特大桥时,

右前方行车道出现一辆大货车

而左侧的中间护栏边出现了一名养护工人

驾驶员注意到后采取了避让措施


紧接着驾驶员开始超越大货车

突然间前方出现了两名养护工人

而他竟然没有一丝察觉,

等发现时,一切都晚了。

巨大的冲击力,

造成两名养护工人当场死亡。


驾驶员透露当时自己的确走了神

警方勘查现场时发现,

养护工所在单位未按国家行业

标准布置警告标志和防护措施。

3月21日,交警作出责任认定,

肇事驾驶员刘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养护工所在单位负次要责任。

谨以此文祭奠我们逝去的同事




视频资料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r03881a8cjg&width=500&height=375&auto=0


我们的声音!

我们的疑问

理由请听语音

本期解读:路政之家3号编辑 王晓星


期中存在的问题(一)

交警:无论长期、短期、临时、移动作业,都要设置警示区、缓冲区、作业区。  

据行业标准:无论何种作业应当设置警告区、缓冲区、工作区、下游过渡区、终止区。其中不设置上游过渡区的条件是在临时作业时设置移动标志车。


存在的问题(二)

交警:减速标志、警示标志都要在1600米外设置。 

  据行业标准:

1、警告区是按照设计时速,施工时长类别车辆量进行科学确定最小长度,不能一概而论等同。

2、减速标志,警示标志都是在警告区内设置完成,若警告区1600米,减速标志应当设置在其警告区二分之一处,也就是800米的位置。


存在的问题(三)

交警:减速标志、警示标志都要在1600米外设置。设置交通锥桶距离只有40到50米。

  据行业标准:设置交通锥是上游过渡区的设置要求,而并非是警告区的设置要求,交警明显混淆警告区和上游过渡区的概念。

路政之家提醒:

高速公路上的行车速度实在是太快了

再加上高速上行车容易走神、产生疲劳

驾驶员不仅要谨慎行驶,注意观察

公路养护单位加强安全作业规范

减少此类悲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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