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以此文祭奠我们逝去的同事
【向交警开炮】这样的认定太不专业!
司机超车时走神
结果造成撞死两名养护工人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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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下午3点55分,
一辆江苏牌照的小型普通客车的行车记录仪画面,
显示车辆沿着宁芜高速往芜湖方向行驶,
可以依稀听到此时驾驶员正哼着歌。
当车行驶到临近姑溪河特大桥时,
右前方行车道出现一辆大货车
而左侧的中间护栏边出现了一名养护工人
驾驶员注意到后采取了避让措施
紧接着驾驶员开始超越大货车
突然间前方出现了两名养护工人
而他竟然没有一丝察觉,
等发现时,一切都晚了。
巨大的冲击力,
造成两名养护工人当场死亡。
驾驶员透露当时自己的确走了神
警方勘查现场时发现,
养护工所在单位未按国家行业
标准布置警告标志和防护措施。
3月21日,交警作出责任认定,
肇事驾驶员刘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养护工所在单位负次要责任。
谨以此文祭奠我们逝去的同事
视频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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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解读:路政之家3号编辑 王晓星
期中存在的问题(一)
交警:无论长期、短期、临时、移动作业,都要设置警示区、缓冲区、作业区。
据行业标准:无论何种作业应当设置警告区、缓冲区、工作区、下游过渡区、终止区。其中不设置上游过渡区的条件是在临时作业时设置移动标志车。
存在的问题(二)
交警:减速标志、警示标志都要在1600米外设置。
据行业标准:
1、警告区是按照设计时速,施工时长类别车辆量进行科学确定最小长度,不能一概而论等同。
2、减速标志,警示标志都是在警告区内设置完成,若警告区1600米,减速标志应当设置在其警告区二分之一处,也就是800米的位置。
存在的问题(三)
交警:减速标志、警示标志都要在1600米外设置。设置交通锥桶距离只有40到50米。
据行业标准:设置交通锥是上游过渡区的设置要求,而并非是警告区的设置要求,交警明显混淆警告区和上游过渡区的概念。
路政之家提醒:
高速公路上的行车速度实在是太快了
再加上高速上行车容易走神、产生疲劳
驾驶员不仅要谨慎行驶,注意观察
公路养护单位加强安全作业规范
减少此类悲剧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