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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个IPO否决案例折戟官方原因汇编(131-192)

2017-08-05 林日升 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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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审会可以称为IPO审核的最后一步,许多拟IPO公司在这一步折戟。本文根据截止2017611日的证监会公开信息(包括证监会历史上公布的《关于不予核准XX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及201769日公布的《2017 1-4 18 家未通过发审会的IPO 企业名单及审核中关注的主要问题》)整理了192个拟IPO公司被否决的官方原因,希望对业界有所助益。

 


131.关于不予核准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的决定

20110106日证监许可〔201119

 

一、根据申报材料及你公司披露的情况,你公司在目前阶段抗风险能力较弱,无法对你公司的成长性和持续盈利能力作出明确判断,你公司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二、你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在技术开发和市场开拓方面面临较大风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生产经营规模不相适应,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132.关于不予核准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20110104

 

报告期内,你公司在供应链管理服务涉及进出口业务时,在进口业务量的范围内与对外付汇金额挂钩开展远期购汇合约业务。2007年至2010年上半年,你公司因从事组合售汇业务实现的收益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0.57%15.40%51.63%60.20%,扣除组合售汇业务收益后的利润总额分别为1,341.96万元、1,957.36万元、1,506.36万元和861.03万元。上述数据显示组合售汇收益是你公司主要盈利来源之一,你公司在供应链管理服务中通过交易价差和服务费获取利润的能力较低。由于组合售汇业务收益受人民币存款利率、外币贷款利率、外币对人民币的即期汇率、外币对人民币的远期汇率、银行组合售汇产品设计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波动等因素影响,因此在不同会计期间分布不均并具有不确定性,从而导致你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符。

 

 

133.关于不予核准江苏新中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20101228

 

你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松控制新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盛公司),新盛公司主营业务为PPS树脂(聚苯硫醚),PPS树脂是你公司生产PPS纤维制品的主要原料。根据你公司现有PPS纤维制品产能和募投项目新增产能,你公司所需PPS树脂需求量达到或超过新盛公司PPS树脂的产能。但是,新盛公司未被纳入上市主体,你公司业务体系不完整,其独立性存在重大缺陷。

 

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第十四条、第十九条的规定不符。

 

 

134.关于不予核准福建腾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20101206

 

你公司独立董事郑庆昌20101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0953号,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23条的规定,申请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得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但是,你公司一直未能发现上述情形,导致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条件的郑庆昌长期担任你公司独立董事,你公司未能依法建立健全董事会制度、独立董事制度和相关内控制度。

 

报告期内你公司经营业绩逐年大幅增长。但是,201016月公司经销商数量较2009年大幅下降,由782家下降到525家;同时,你公司及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大额经销商合同金额较2009年实际销售金额大幅提高,且2010年上半年实现的销售金额占合同金额比例很低。你公司未就上述情况作出合理解释,无法判断发行人业绩大幅增长的合理性和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

 

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135.关于不予核准安徽富煌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20101125

 

按照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计提比例为2%。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等相关规定对计提安全生产费用的会计处理和列报进行了规范。你公司主要从事钢结构的设计、制造与安装。根据招股说明书的披露,你公司的业务属于需按上述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范围。

 

你公司未按上述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未能公允地反映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根据招股说明书的披露及你公司代表和保荐代表人的现场陈述,对你公司的财务状况是否因上述费用的提取而不受重大影响无法做出判断。

 

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第三十条的规定不符。

 

 

136.关于不予核准深圳美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20101112

 

你公司报告期内主导产品包括数字电视系统设备、电子变压器、电源产品三类,三类产品在销售渠道和客户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公司业务相对分散,其经营波动较大。

 

2007年至2009年电子变压器和电源产品销售收入持续下降,2009年数字电视系统设备销售收入大幅增长,增长主要来自于对中东市场销售,国内市场销售基本不变。报告期内净利润大幅波动,2007年至201016月扣除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外其他因素产生的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699万元、1671万元、3162万元、2668万元,2008年比2007年下降38%2009年比2008年增长89%。同时,你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8,104万元,10,055万元、14,326万元、18,239万元,余额持续较大且持续增长。

 

根据你公司上述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难以判断你公司上市后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

 

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符。

 

 

137.关于不予核准浙江康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20101112

 

你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为对九山制剂分厂的易地技改项目。募投项目中,你公司保留了原有九山分厂固体口服制剂5.2亿片产能并新增了扑热息痛片剂5亿片产能,新增了聚明胶肽大输液800万瓶(袋)产能。其中,九山分厂原有固体口服制剂产能利用率较低,主要内销;新增扑热息痛片剂将用于出口,计划在取得美国cGMP认证前采取国内销售、向不需要认证地区的出口等方式利用产能;聚明胶肽大输液则为公司新产品。募投项目新厂区大部分项目目前尚未通过GMP认证。

 

根据以上情况,你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及市场前景等方面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不符

 

 

138.关于不予核准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20101104

 

你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存在将港口方收取的车代理费的50%直接在售票款中扣除而少计营业收入导致少缴营业税及其附加、将燃油价格补贴作为免税收入少缴纳企业所得税、关联方辽渔港务公司不足额结算代收票款收入而将资金交由控股股东辽渔集团使用等情况。由于上述情形,难以判断你公司是否能够规范运行。

 

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不符。

 

 

139.关于不予核准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的决定

20101104日证监许可〔20101541

 

根据申报材料,你公司报告期内与同一关联方控制的企业在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诸多方面存在关联交易,且关联交易是否严重影响你公司独立性及关联交易价格是否显失公允难以判断。你公司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140.关于不予核准上海网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20101027

 

20099月富通集团参股你公司,持股比例为15%20097月你公司与富通集团签订有效期为6年的《长期供货协议》,富通集团承诺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101231日止,向你公司订购钢塑复合带和铝塑复合带的总量不低于其全部采购量的70%,且不低于4,500吨;自20101231日起至协议终止期内,每年向你公司订购的钢塑复合带和铝塑复合带的总量不低于其全部采购量的70%,且不低于4,000吨。富通集团将成为你公司第一大客户,你公司对富通集团形成一定的依赖。

20097月-20106月,你公司与富通集团及其子公司的销售量仅为1290吨,仅完成上述《长期供货协议》中富通集团承诺的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101231日止采购量的28.7%,无法判断上述《长期供货协议》的可执行性或真实性。因富通集团为你公司重大客户,上述事项有可能对你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招股说明书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上述相关事项。

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第四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符。




141.关于不予核准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的决定

20101027日证监许可〔20101481

 

一、报告期内,你公司与直接或间接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存在业务竞争、关联交易等情形,无法判断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以及你公司是否具备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上述情形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二、报告期内,你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固体矿产勘查工程技术服务和地基基础工程施工服务,前述两种业务对主营业务收入产生重要影响。根据申请材料,上述两种业务不属于同一种业务。上述情形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142.关于不予核准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的决定

20100920日证监许可〔20101316

 

报告期内,你公司远期外汇合约收益总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9.16%44.86%44.22%65.65%,该远期外汇合约交易是以赚取收益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且受客观因素影响,远期外汇交易收益能否持续并保持稳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报告期内,你公司向前五大客户提供服务而取得的备考收入占备考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0.76%52.90%73.12%71.42%,且服务协议采用一年一签的形式,未来能否持续稳定获得主要客户的服务合同具有不确定性。上述事项对你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上述情形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六款的有关规定。

 

 

143.关于不予核准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20100920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你公司2007年至2010年一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为3903万元、5435万元、3548万元、741万元;2009年与2008年相比,草酸产品的销售量增长27.80%,平均销售价格下降36.76%,销售收入下降19.17%,毛利率由38.80%下降至30.43%,导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下降34.72%。以精制草酸、草酸盐为主营产品的子公司山东丰元天弘精细材料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实现净利润-3.24万元,2010年一季度净利润-1.34万元。

 

你公司2009年草酸产能(包括精制草酸)7.5万吨;2009年、2010年一季度,工业草酸产能利用率分别为83.88%88.29%,精制草酸产能利用率分别为30.37%52.40%,草酸盐产能利用率分别为20.34%19.36%

 

你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为新增年产10万吨产能草酸、年产3.5吨产能电子精细材料(精制草酸、草酸盐)。招股说明书同时披露了同行业企业产能变动情况。

根据你公司报告期内产品价格波动情况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你公司持续盈利能力面临重大不确定性;根据你公司所从事行业特点及同行业企业产能变动情况,你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面临重大不确定性,项目的实施可能对你公司未来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第三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不符。

 

 

144.关于不予核准烟台万润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20100920

 

你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初级中间体主要由九点公司、九目公司生产,根据招股说明书对九点公司、九目公司一系列股权转让真实性和合理性的有关披露,无法判断九点公司、九目公司与你公司的关联关系已经实质解除。万海舟公司、凯润公司为你公司的关联方,主要为你公司提供液晶中间体的加氢业务。报告期内,你公司与九点公司、九目公司、万海舟公司、凯润公司存在销售原材料、采购货物、接受委托加工等交易,交易金额较大且所占比例较高,你公司对上述四家公司形成较大依赖,业务独立性存在缺陷。

 

你公司在报告期与控股股东山东中节能存在金额较大的贷款担保行为,根据招股说明书的披露,无法判断相关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第十四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不符。

 

145.关于不予核准珠海元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的决定

20100920日证监许可〔20101315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增长不明显,净利润的增长主要依赖于原材料成本及制造费用大幅下降等因素,上述事项能否持续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对你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六款的有关规定。

 

 

146.关于不予核准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20100913

 

你公司2007年—2009年营业利润分别为10155万元、6223万元和4770万元,营业利润处于持续下降趋势。2007年—2009年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分别为4551.34万元、2574.34万元和2911.97万元,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占你公司净利润比重较高。2010年增值税即征即退比率由100%降为80%,增值税即征即退比率下降将对你公司未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你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且你公司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存在严重依赖。

 

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符。

 

147.关于不予核准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20100909

 

你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存在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向股东和管理层及部分员工借款且金额较大,关联交易决策程序未完全履行,董事变动频繁等情况。由于上述情形,难以判断你公司是否能够规范运行。

 

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不符。

 

 

148.关于不予核准淮安嘉诚高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20100909

 

你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从事化工原料和中间体产品生产,和同行业企业相比规模较小,不具有竞争优势;公司原材料成本受石油价格影响且占生产成本的比重较大,产品销售价格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下游领域的需求状况且市场竞争激烈,原材料价格和产品价格难以实现同步变化,抗风险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销量和价格均存在大幅波动,影响毛利率和盈利的稳定。

 

报告期内,你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硝基甲苯系列、邻氯苯胺和24-二氯氟苯。其中,邻氯苯胺的市场空间较为有限,24-二氯氟苯产品在2009年底停止了生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生产两个新产品对二氯苯和间二氯苯,新项目存在一定的技术风险。由于所处行业市场特点以及产品品种结构变化较大,因此你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符。

 

 

149.关于不予核准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20100824

 

招股说明书披露了你公司从“生产制造商”到“品牌运营商”的转变,报告期内你公司的经营模式发生了重大变化。同时,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幅度低于销售费用的增长幅度,且招股说明书未对经销商、经销模式等进行充分披露。经营模式的变化可能对你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不符。

 

 

150.关于不予核准浙江佳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20100809

 

根据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披露,自2008年以来,发行人主营业务风电设备铸件年新订单和产能利用率大幅下降,2008年和2009年发行人当年新签风电设备铸件订单从29,124吨下降到19,675吨;产能利用率从88%下降到54%2009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确定风电设备为产能过剩产业,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此外,发行人目前主要产品包括1.5MW2.0MW2.1MW风电设备铸件,发行人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年新增25001.5MW以上大型风力发电设备关键部件扩建项目”,而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国家重点支持的是自主研发2.5兆瓦及以上风电整机和轴承、控制系统等关键零部件,发行人主要产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属于重点支持项目。上述情形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未来持续盈利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鉴于上述情形,申请人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151.关于不予核准新疆宏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20100809

 

根据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披露,自2008年以来,发行人主营业务风电设备铸件年新订单和产能利用率大幅下降,2008年和2009年发行人当年新签风电设备铸件订单从29,124吨下降到19,675吨;产能利用率从88%下降到54%2009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确定风电设备为产能过剩产业,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此外,发行人目前主要产品包括1.5MW2.0MW2.1MW风电设备铸件,发行人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年新增25001.5MW以上大型风力发电设备关键部件扩建项目”,而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国家重点支持的是自主研发2.5兆瓦及以上风电整机和轴承、控制系统等关键零部件,发行人主要产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属于重点支持项目。上述情形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未来持续盈利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鉴于上述情形,申请人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你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2008年四季度开始,全球大宗商品价格下降,铁矿石长协价格和国内现货价格也随之大幅下降。受此影响,你公司2009年铁精粉价格下跌56.87%,营业收入环比下降34.53%,销售毛利率下降22.02%,净利润下降72.90%。你公司对2010年经营业绩进行了盈利预测,采用含税650/吨(不含税556/吨)作为营业收入的预测价格,2010年营业收入将达到37,262.82万元,较2009年度营业收入提高22.05%;净利润将达到7,161.89万元,较2009年度净利润提高9.73%,其中14月净利润未审实现数为-1,107.22万元。

 

从今年4月下旬开始,国内钢价进入下跌通道,国际市场钢材价格也出现回落态势,全国粗钢产量下降,钢企需求缩减,铁矿石现货价格也接连下跌。由于你公司的经营业绩受产品价格的影响较大,且目前铁矿石和铁精粉的价格大幅波动,因此你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符。

 

 

152.关于不予核准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20100723

 

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销售存在单一客户比例较大的情形,构成发行人未来盈利能力的重大不确定性。

 

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符。

 

 

153.关于不予核准湖南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的决定

20100723日证监许可〔2010997

 

2009年度,申请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731.52万元,对工程爆破业务及单笔技术咨询服务业务存在重大依赖,上述业务持续获得订单存在较大的偶然性和不确定性,对申请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上述情形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六项的有关规定。

 

 

154.关于不予核准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的决定

20100723日证监许可〔2010996

 

报告期内,申请人2009年度较200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下降较大,200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加依赖于海运费用、佣金费用和部分外协加工产品的加工成本大幅下降,上述事项能否持续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对申请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上述情形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六项的有关规定。

 

 

155.关于不予核准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的决定

20100723日证监许可〔2010995

 

报告期内,关联方持续向申请人提供生产所需大额资金并赊销重要设备,申请人亦向关联方提供大额贷款担保,申请人与关联方频繁发生产品相互采购与销售等关联交易,上述事项一直延续到200910月;申请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持有关联方常州绝缘材料总厂97%股份,部分人员兼任关联方高级管理人员。申请人独立性存在缺陷。上述情形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的有关规定。

 

 

156.关于不予核准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的决定

20100712日证监许可〔2010952

 

报告期内,你公司与部分关联企业的经营范围存在相似性,且经营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存在现实及潜在的同业竞争。上述情形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的有关规定。

 

 

157.关于不予核准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20100706

 

申请人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销售收入中批发、零售、水上加油的比例分别为200785.53%14.47%0%200870.73%29.27%0%200961.25%37.70%1.04%。批发业务占比逐年下降,零售业务逐年上升,新拓展了水上加油业务,且公司计划通过23年的发展,使批发、零售、水上加油的业务量各占1/3左右。公司主营业务的上述变化引起了燃料油库存规模增加、信用销售账期延长、存货周转率和应收账款周转率大幅降低、占用流动资金大幅上升等财务状况的不利变化。且申请人从2009年开始拓展水上加油业务,购建的“龙宇1”千吨级加油船于2009年上半年投入运营,2009年度水上加油业务的销售收入和销售量分别占当年的1.04%0.93%,比例较低。由于申请人的产品销售结构和服务模式发生重大变化且其后经营时间较短,因此无法判断其持续盈利能力。

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符。

 

 

158.关于不予核准上海冠华不锈钢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20100630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申请人上海冠华不锈钢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或公司)2000年成立时,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机器设备和房屋场地通过租赁取得。2000年公司与上海市崇明县新村农村信用合作社(后变更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崇明支行下属分支机构,以下简称“新村信用社”)签订了《租赁协议书》,租赁新村信用社行使债权取得的资产。租赁期限自200071日起至2012630日止,租赁费为每年220万元。公司于2008910月间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崇明支行购买上述租赁资产,收购总价款为1767.5万元。公司2008年经营模式发生重大变化且其后经营时间较短,无法判断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2000年租赁新村信用社上述机器设备,租赁期限为12年,租赁期限已经达到或超过上述机器设备使用寿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定,即使资产的所有权限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应当被认定为融资租赁。公司对上述资产适用的会计政策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定。

 

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符。

 

 

159.关于不予核准贵州高峰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的决定

20100623日证监许可〔2010853

 

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申请人报告期内简单加总的主要产品的产量逐年持续下降,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逐年持续下降,且募投项目大幅增加现有主要产品的产能;报告期内全部三家子公司均为亏损或微利。上述问题可能对申请人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述情形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

 

 

160.关于不予核准深圳市脉山龙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的决定

20100613日证监许可〔2010814

 

报告期内,申请人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调减2007年度并计入200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182.6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1.8%13.12%;调减2007年度并计入2008年度净利润517.7万元,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42.49%40.06%,且该调整事项发生在申请人变更为股份公司之后,说明申请人会计核算基础工作不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上述情形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有关规定。

 

 

161.关于不予核准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的决定

20100604日证监许可〔2010782

 

一、根据申报材料及申请人披露的情况,申请人在目前阶段抗风险能力较弱,所处行业竞争激烈,申请人的子(分)公司中,除了华东地区外,其他绝大多数亏损,申请人报告期来自华东华中地区的收入都占90%以上,其他地区的业务发展缓慢,无法对申请人的成长性和持续盈利能力作出明确判断。上述情形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二、申请人与中国邮政集团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097月签订了服务期达五年的总价格为2950万元的业务合同,合同履行期限为200911日至20131231日,根据合同所附的价格清单,主要服务内容按每年报价为253万元,现场服务按每人每天0.8万元计算,申请人在2009年度即确认了1260万元营业收入,依据申报材料无法判断上述营业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申请人在现场的陈述也没有消除对该营业收入确认的疑点。上述情形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162.关于不予核准上海金仕达卫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的决定

20100604日证监许可〔2010781

 

一、根据申报材料及申请人披露的情况,申请人在目前阶段抗风险能力较弱,对申请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上述情形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二、报告期内,国内医改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虽给发行人带来发展机遇,但此行业门槛较低,申请人目前只在安徽省有竞争优势,存在丧失竞争优势等风险。申请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其现有生产经营规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等方面是否相适应,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上述情形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163.关于不予核准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的决定

20100604日证监许可〔2010780

 

一、申请人申报后,申请人及保荐机构相关人员受到举报,保荐人核查不充分,无法澄清有关举报问题。上述情形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的有关规定。

 

二、根据申报材料,申请人报告期内的主要原材料成本及产品价格波动较大,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呈反向波动且缺乏合理解释,成长性和持续盈利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上述情形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

 

 

164.关于不予核准杭州先临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的决定

20100528日证监许可〔2010736

 

一、根据申报材料及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情况,申请人在目前阶段抗风险能力较弱,申请人的成长性和持续盈利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不符。

 

二、报告期内,申请人民用产品收入增速趋缓;工业产品进入市场较晚且规模不大,工业产品的技术要求较高,存在丧失技术领先风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生产经营规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等方面是否相适应,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不符。

 

 

165.关于不予核准北京侏罗纪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的决定

20100514日证监许可〔2010643

 

一、根据申报材料及申请人披露的情况,申请人在目前阶段抗风险能力较弱,无法对申请人的成长性和持续盈利能力作出明确判断。上述情形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二、申请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包世界与其他三位自然人于200638日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埃佩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英文名为EPIS Group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埃佩斯集团)并持有42.5%的股份。该集团于2006913日在中国境内出资20万美元独资设立了北京埃佩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埃佩斯),包世界任董事长和总经理,是北京埃佩斯的实际控制人。包世界2009316日辞去上述职务,200969日将其持有的埃佩斯集团42.5%的股份转让给与申请人无关联关系的李英。上述期间,该公司与大庆油田和塔里木油田签有六个业务合同,该等合同所涉业务与申请人的主营业务相同。申请人早在2002年就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但申请人的实际控制人自2006年开始兼任北京埃佩斯的董事长和总经理,为自己和他人经营同申请人相竞争的业务,且同业竞争长期存在,申请人在独立性方面存在缺陷。上述情形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166.关于不予核准山东信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20100507

 

根据招股说明书,2009731日,申请人与潍坊市信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信得)签署了《商标许可使用协议》,约定申请人许可潍坊信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制造、销售、分销肥料类产品时无偿使用申请人拥有的第4294377号商标,许可期限为1年,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计算;若使用期限届满,潍坊信得拟继续使用申请人商标,需要向申请人支付相应的许可使用费,具体事宜届时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申请人将自己拥有的商标许可给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潍坊信得无偿使用,关联交易定价不公允,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167.关于不予核准上海开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的决定

20100507日证监许可〔2010609

 

创业板发审委在审核中关注到,你公司存在以下情形:根据申报材料及披露的情况,你公司目前阶段抗风险能力较弱,无法对你公司的成长性和持续盈利能力作出明确判断。上述情形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168.关于不予核准河南金博士种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20100504

 

根据招股说明书,报告期内申请人“郑单958”玉米种子的销售收入是申请人收入和盈利的主要来源,但“郑单958”玉米种子的品种权属于河南省农科院粮作所,申请人以授权许可方式取得生产、销售经营权。截至200912月,“郑单958”品种权剩余保护期为7年,保护期结束后,种子经营企业无须经过授权即可自主经营“郑单958”玉米种子,届时“郑单958”玉米种子的经营将面临更为激烈的市场竞争。申请人产品品种较为单一、目前自主研发能力较为有限、主要销售区域销量下降可能对申请人持续盈利能力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符。

 

 

169.关于不予核准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20100426

 

报告期内申请人存在净利润、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主要产品毛利率等财务指标持续下降的情形,对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缺乏合理分析,其持续盈利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170.关于不予核准山东立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20100423

 

发审委在审核中关注到,你公司存在以下情形:2007年至2009年,申请人代理采购和委托物流管理业务实现的收入、毛利及占总收入、营业毛利的比重波动较大,且主要客户发生较大变化。上述主营业务收入结构和重大客户变化,对申请人持续盈利能力的稳定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符。

 

171.关于不予核准山东金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20100423

 

发审委在审核中关注到,你公司存在以下情形:招股说明书披露,蓬莱市黄金冶炼厂,与申请人控股股东金创集团公司同为市属集体企业,主管部门为蓬莱市黄金总公司,2005 4月,经蓬莱市黄金总公司研究决定并作为签署方与申请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蓬莱市黄金冶炼厂整体产权转让给申请人,申请人收购款也支付给了蓬莱市黄金总公司作为对职工的安置专项款。申请人募投拟收购蓬莱市大柳行金矿经营性资产,该金矿也是隶属于蓬莱市黄金总公司集体所有制企业,蓬莱市黄金总公司作为协议一方代收预付转让款;蓬莱市黄金总公司为申请人提供贷款担保,蓬莱市黄金总公司是蓬莱市市属四家黄金企业之一,根据蓬菜市人民政府的授权对蓬莱市黄金企业履行一定行政管理、行政监督职能并实行企业化经营的行政性公司,蓬莱市黄金总公司是尚未完成政企分开的企业。招股说明书和申请人现场陈述对蓬莱市黄金总公司与申请人不是实质性关联关系的理由不充分。

 

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不符。

 

 

172.关于不予核准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20100423

 

发审委在审核中关注到,你公司存在以下情形:申请人主要从事环氧树脂的生产和销售业务。台塑股份及南亚塑胶是申请人的实际控制人王文洋关系密切的王永庆家族成员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台塑股份、南亚塑胶是世界上主要的双酚A及环氧氯丙烷(申请人的主要原材料)供应商之一,申请人存在向台塑股份、南亚塑胶采购原材料的情况;南亚塑胶是世界上第三大环氧树脂生产企业,在江苏昆山设有南亚昆山,该企业是申请人国内的主要竞争对手之一。目前尚无法判断申请人与台塑股份、南亚塑胶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申请人的独立性存在缺陷。

 

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第十九条的规定不符。

 

 

173.关于不予核准浙江梦娜袜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20100423

 

发审委在审核中关注到,你公司存在以下情形:招股说明书对于申请人实际控制人宗谷音和其家族成员宗承英不将原由其控股、经营范围为包纱制造销售的浙江润源包纱有限公司纳入本次上市范围的合理性、浙江润源包纱有限公司一系列股权转让的合理性及真实性、申请人长期借用和租用浙江润源包纱有限公司厂房、申请人以3,104万元受让浙江润源包纱有限公司264台意大利罗纳地织袜机的合理性的解释不充分,且申请人及保荐代表人在发审委会议的现场陈述中也未能解释清楚,致使对上述交易的合理性、真实性及其对申请人独立性的影响无法做出合理判断。

 

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第十五条的规定不符。

 

 

 

 

174.关于不予核准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20100423

 

申请人报告期内向关联方无锡尚德、洛阳尚德销售货物(全部为单晶硅片)的金额分别为4,008万元、22 ,097万元和44,740万元,分别占当年单晶硅片销售收入的比重为52%49%80%, 2009年申请人与关联方无锡尚德、洛阳尚德销售货物的金额和比例大幅增长。另外申请人2009年末的应收账款较2008年末大幅增长,由2008年末的2,638万元大幅增长至12,263万元,其中应收关联方无锡尚德的款项为 7,703万元。并且申请人2009年净利润、毛利率均高于同行业的主要原因是其2009年上半年执行了2008年延迟执行的与洛阳尚德和展丰能源的单晶硅片合同,累计合同金额为10,564万元,上述执行价大约为 48/片,而20096月单晶硅片市场价格为17.8/片,若以市场价格测算公司2009年多计收入及毛利 6,300万元,业绩则大幅下降。申请人的主要关联交易方无锡尚德及其关联方因和客户签订保密协议原因,无法披露其向第三方采购的价格。因此,申请人和无锡尚德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以及是否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难以判断。

 

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不符。

 

 

以下根据201769日公布的《2017 1-4 18 家未通过发审会的IPO 企业名单及审核中关注的主要问题》整理

 

175.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报告期内业绩波动较大,对银行借款、成本、费用减少的原因、业绩和生产经营的可持续性、主要产品毛利率远高于可比上市公司的原因未能作出合理、充分的解释和披露。

 

 

176.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发行人在产品主要为生产余料即钎料半成品,且大量对外出售钎料半成品,发行人未能对以上事项作出充分合理的说;发行人降银产品的毛利率高于普通银钎料及可比公司,发行人未能作出充分合理的说明。

 

177.上海思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最近 1 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发行人对其重要客户与其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相关交易的合理性、公允性等未能作出合理、充分的解释和披露。

 

178.南京圣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有关支付返利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179.四川里伍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的第一大客户康西铜业拟搬迁重建并暂停冶炼,导致发行人的经营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的第三大股东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再生资源公司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 12.6166%,述股权被司法冻结。

 

180.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3 万吨和 10 万吨“苯生产线”的固定资产减值测试在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内多次重大调整,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及会计基础规范性存疑;发行人毛利率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且报告期各期毛利率的变动趋势与可比上市公司不一致。

 

181.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存在关联方为其代收代付的情形,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率远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路维光电,且其国有股东清华液晶技术工程中心股权转让手续存在瑕疵。

 

182.美联钢结构建筑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收入、毛利率波动较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异;2016 年发行人在收入取得较大增长的情形下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减少。

 

183.深圳华龙迅达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

 

发行人重要关联交易产生的毛利率长期高于非关联交易,收入和利润对关联方的依赖性较强,无法有效改善关联方回款。招股说明书未能对以上事项的相关风险进行充分揭示。

 

184.广东百合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

 

发行人对长期待摊费用的核算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4- 固定资产》第六条的规定。

 

185.柳州欧维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

 

发行人关于资金、账户使用、贷款、关联交易决策及风险管理等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存疑。

 

186.浙江永泰隆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

 

发行人申请文件就同一事项的前后表述出现重大差异,信息披露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存疑;发行人未能结合产品技术的先进性、生产经营模式、产品结构变化、下游客户等因素充分说明并披露单相电能表、三相电能表及配件各期毛利率的变动原因及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

 

187.深圳西龙同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

 

发行人净利润的增长幅度与收入增长幅度不一致,报告期通过减员大幅降低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招股说明书未根据上述情形充分分析和披露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所有因素,未充分揭示相关经营风险。

 

188.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

 

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存在业务员直接收取货款和客户以个人名义回款、以货款冲抵销售费用等多项财务管理和核算不规范的情形。

 

189.苏州金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

 

发行人报告期内会计差错追溯调整较多,内部控制制度未能有效执行。

 

190.北京新水源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

 

发行人固定资产较少,产品类别较多,固定资产是否足够进行多种产品的生产存疑。

 

191.浙江科维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

 

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连续6个月未支付节能收益款的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占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较高,2016年末账龄超过3个月的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且大量违约状态的项目涉及的应收账款余额较大,持续盈利能力存疑。

 

192.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

 

发行人模具业务收入增长放缓,2016年冲压业务收入大幅增长但毛利率偏低;发行人在2016年出现大额销售材料的情形但对其原因解释不充分。

 

 

(受公众号文章所限,1-130列于《192IPO否决案例折戟原因汇编(1-60)》《192IPO否决案例折戟原因汇编(7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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